※ 引述《posthumous (pardon)》之铭言:
: 前阵子透过小黄买了公寓 已交屋
: 这几天下雨,发现阳台跟漏上的接缝旧了
: 会漏水下来,找师傅估价要修4万
: 房仲说这是附属建物,屋主不肯修
: 但当初的安心服务保障说明书没有写到只保漏水主建物
: 请问这是能继续追屋主吗?
想问一下,我去翻了合约书 屋主当初确实没勾阳台有漏水
https://i.imgur.com/RTahLfp.jpg
我跟房仲说了以后,房仲一直说阳台是附属建物不在担保内
并传了永庆的保固内容给我看
https://applealmondhome.com/posts/9561
我就说那屋主不用负责瑕疵担保?
房仲就说法律上我是站不住脚,balboa
一直绕圈说维修只是小钱 希望我分摊一些或是吞了(我猜是他凹不动屋主,就改来凹我=
=)
想请问正确的解法到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