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结: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30814inv012/?utm_source=app&utm_medium=mmapp
标题:
【房仲不公平战争1】违反《公平法》判赔3百万 法院认证永庆、好房网同一家
内文:
房仲市场竞争激烈,不只业务员拼得火热,业者在媒体及网络的攻防更是火药味十足!国
内房仲龙头信义房屋不满遭永庆房屋以攻击性文宣抹黑,一状告上法院,今年5月高院才
判决定谳永庆房屋以广告看板、报章杂志及网络影音媒体刊登抹黑文字,是假澄清但真损
害信义房屋商誉,应予移除。其后对于永庆房屋及好房网散布攻击信义房屋之资讯,台北
地院7月19日判决信义房屋胜诉,永庆房屋须赔信义房屋300万元。
判决另指出,永庆由好房网发布不实及欺罔大众的新闻及资讯攻击信义房屋,违反《公平
交易法》,并进一步揭露长期指控信义黑心的好房网,与永庆房屋关系密切。
信义房屋指控,永庆房屋由好房公司的好房网,长期发布不实讯息抹黑信义房屋,并指永
庆与好房网是永庆公司创办人孙庆余及林淑贞夫妇,与儿子孙鼎钧共同控制的家族企业,
台北地院的判决也证实信义房屋的指控确有所本。
判决指出,好房网是好房国际公司(好房公司)拥有的网络媒体,好房公司法定代理人林
淑贞持有公司8成股权,林淑贞也是永庆房屋法定代理人孙庆余的妻子,并且是永庆房屋
的共同创办人及股东。
法官还认为,永庆房屋大多数股份是由泰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福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庆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庆泰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这些投资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均为孙庆余或林淑贞。
台北地院因此认定,实质控制永庆房屋者为孙庆余及林淑贞夫妇,好房公司又与永庆房屋
关系密切,永庆房屋与原告信义房屋具竞争关系,却由好房网散布不实讯息攻击信义房屋
,侵害信义房屋的名誉权、信用权或商誉,已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4条“事业不得为竞
争之目的,而陈述或散布足以损害他人营业信誉之不实情事”的规定;仍可上诉。
**回应**
好房公司回应:公司为独立经营的媒体业,均恪守新闻伦理,报导皆力尽查证与平衡义务
,对于一审判决至感遗憾,对于消费者投诉受害的报导,经求证属实,为消费者发声,已
提上诉。
永庆房屋回应:公司与好房公司为各自独立经营的不同法人,行业领域有别、更互不隶属
。永庆房屋指出,一审判决禁止投放竞品关键字广告,对营业自由及言论自由限制,已违
宪法比例原则。永庆房屋针对一审判决结果深表遗憾,将提出上诉。
心得:
说个笑话,好房网说自己是“独立经营的媒体业”恪守新闻伦理
但是一篇永庆的负面新闻都看不到,全部都是报攻击对手的
而且被法院认证是抹黑、不实的报导,必须赔偿信义房屋300万元
还要登报澄清道歉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