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lyaroma (漫香时光)》之铭言:
: 我今天安装了两台三菱电机一对一冷气,分别装在客厅和房间,我原本以为摆放室外机是
: 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没想到却惹恼了楼下邻居。
: 我的房间窗户外面有一个约两坪大的露台,拿来摆放两台室外机绰绰有余,但这个露台其
: 实是楼下的违建,他们将部分露台外推,增建成一个房间,邻居不满我将室外机摆放在他
: 们的屋顶。
: 他们要求我将室外机移到自己房间的窗台上,或是壁挂在大楼的墙面上,如果照他们的意
: 见我需要多付$10000的移机安装费用。
: 我没有想到要事先询问过楼下邻居,就觉得是装在我房间外面的平地上,看来是我自己欠
: 缺考虑。
: 不过,我们这栋是大楼,楼下邻居的大露台应该是只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他们增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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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间基本上是不合法的。他们又说增建的房间屋顶会漏水,已经二十几年,要找时间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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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水,我把室外机放在上面会妨碍他们施工。
: 我不太想要再多花一万元移机,请问各位经验丰富的前辈,有没有知道相关的法规,让我
: 可以好好回应楼下的邻居。拜托!拜托!
这是您贴的现场照片:
https://i.imgur.com/uFCLQkw.jpg
再根据您的描述,照片那个露台就是当初楼下邻居增建房间而多盖出来的。
那么关于使用的问题,有几点必须厘清。
首先,那个露台对邻居而言,不只有使用权,也是有所有权。
贴个法院的见解让各位参考:
按建筑物如已足避风雨,可达经济上使用目的,且具构造上及使用上之独立性,即属独立
之建筑物,得为物权之客体。所有人于原有建筑物之外另行增建,如该增建部分不具构造
上及使用上之独立性,自不得独立为物权之客体,原有建筑物所有权范围即因而扩张。
那个露台推测应该是原来的既有房间往外推,是属于原建筑物的所有权的扩张。
而且如果真如邻居所说那个增建已经二十几年了,就是既存违建。
既存违建如果没有安全上的风险或是影响到他人,也很难报拆。
所以去探究对方违建这一点,对您一点好处都没有。
邻居基于所有权,理论上是可以排除您所摆放的室外机。
您要反过来主张对方有容忍的义务,法律上反而比较难。
基于敦亲睦邻的态度,您应该先去了解为何对方不给放。
若是因为震动会有噪音的问题的话,可否采取垫高的方式缓冲。
或是跟对方协商是否能分摊部分安装费用。
如果都不行的话,就认了吧。
如果没有楼下的违建,您那一万块的装机费早就该付了。
您只是少占了一些便宜,但并没有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