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先生购买第一间房(尚有贷款,登记先生名下)。
婚后:先生将其父亲跟亲戚共同持有的店面买下亲戚之部分,为先生第二间房(尚有贷款,
登记先生名下)
因先生打算让公婆就近居住照顾,前年我跟先生共同挂名购买房屋,大概今年底或明年交屋
(先生第三间,我的第一间),(因当初老人家对于只挂在我名下似乎有不安全感)这间房
子打算由我贷款。
因去年家人身体出状况较需用钱,近几年内打算卖掉先生购置的第二间房。
最近收到建商的贷款及产权移转登记通知,想请问一些问题:
1. 贷款人如果是我,这样算是我的首购吗?是否可以有比较优惠的利率和比较高的成数和
宽限期呢?
2. 第三间房如果由夫妻共同登记,未来房屋税会较高是吗?之后万一要换房是否也会影响
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税优惠?
3. 如果要办理登记转移到我名下,是不是在贷款前请建商处理换约就好,还会需要什么程
序吗?
4. 另如果先把先生的第二间房贷款还清(第二间比第一间利率还高),第三间房可以贷到
的利率是否会较好?还是其实只要是我贷款都没有差呢?
先行感谢帮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