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未保存登记建物持份问题

楼主: painon (paul)   2023-05-09 15:43:20
之前继承一栋的未保存登记建物
屋况:水电已拆 目前无法居住 应该也有二十多年没有人居住了
我的建物持份二分之一 另外二分之一持份 可能是一个亲戚A
建物下的全部土地 应该也是同一个人 亲戚A 我没有土地持份
和亲戚A有二十多年未见面 也未向对方查证 所以不是百分百确定
自己有GOOGLE查询权利和义务和
义务 每年缴房屋税 一千多元 缴了二十多年了
权利 建物下的土地 若要出售 我有优先购买权(我没有打算购买土地)
建物附近土地都在盖新房子 土地应该还有点价值
请问 如果亲戚A 日后要出售土地或拆掉建物重盖新房子
土地上的现存这栋建物 我应该怎么处理?
自己查询 好像是对方要花钱买下我这二分之一的持份?
但又有人说 我要花钱去拆?因为我这栋建物占到对方的土地了
麻烦提供意见 如果有资讯不足的部份 请告知 我再补充 谢谢
作者: lisn0814 (lisn)   2023-05-09 16:13:00
去整理好入住
作者: qwqmmmm (qwqmmmm)   2023-05-09 16:19:00
这边题外话问一下大神,比较好奇的点是若要主张优购是以哪一条?似乎没有相关法源 ? 除非是本来是租地建屋,似乎比较类似104
作者: spermbox (洨盒盒)   2023-05-09 17:00:00
50收烂房子,盒盒50收
作者: qwqmmmm (qwqmmmm)   2023-05-09 17:24:00
而且只有房屋的事实上处分权 感觉效益很小 如果能买到地比较有意义?!
作者: e446582284 (ef225633)   2023-05-09 17:26:00
土地法104可主张,但你那烂屋日后真的烂了垮了,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单独办灭失,如果真的烂到没啥用,建议持份卖了换现金咖实在
作者: summerair11   2023-05-09 17:28:00
民法425-1推定租赁(只是依叙述来看未必能适用)+土地法104吧,虽然法院判决多数认同未登记建物有优购,但是在地政登记的时候是不会知道这个建物存在的,只会当作空地,切结无出租就可以登记了,不用需要检附相关优购通知放弃证明文件,除非在登记途中提出异议房子部分A可以跟你请求一半的土地租金实务上在买卖的时候买家应该会找你签一个地上物拆迁补偿的费用给你,要拆通常都是买家拆(只是还要先去税捐处移转税籍
作者: qwqmmmm (qwqmmmm)   2023-05-09 17:34:00
推s大教学
作者: moocow (void)   2023-05-09 17:38:00
想办法装水电 然后找人住进去 这样才不会被偷拆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23-05-09 18:44:00
别想太多,建物土地都不是你的,你只能被动你有能力就弄好出租,二个人对分,让对方坐享其成
作者: wuchiou (wuchiou)   2023-05-09 20:02:00
一把火烧掉就没了
作者: o523874 (就买一个感觉)   2023-05-10 00:22:00
他可以分你的租金
作者: moocow (void)   2023-05-10 22:18:00
如果是很乡下的地方 就算计算建物价值比例 也很低了可能不要继续投入资金维修比较好
作者: summerair11   2023-05-11 07:39:00
物权是登记生效,没有登记你就不是地上权人,老实说你这个case主张优购都还不一定会被地政机关认同,再说优购是同条件优先购买,你或你找来对这土地有兴趣的金主未必真的会想吃,个人看法是真的有人要收购土地(如果是农建地建商可能还有兴趣)的话还是一起卖一卖实际,但是只有1/2税籍没人居住的老屋能卡到多少油就不一定了,有就当捡到吧,终究值钱的还是不属于你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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