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像你讲的没错,但后来的演变可能就很多了。简单说买房的人只需买居住空间,外
面不能盖房子的部分都算建商。那建商外面的成本要转嫁多少给实坪这边,要考量很多因
素。政府甚至可以设计不同税率。当然历史告诉我们,政府通常会站哪边。反正有房的不
用怕啦,官员的房子土地可能比你多很多!
※ 引述《bryant0617 (阿B)》之铭言:
: 举个例子,权状50坪,室内30坪
: 虚坪制:总价1500万,30万/坪
: 所有权状上登记50坪(主建物30坪+共用部分20坪)
: 实坪制:总价1500万,50万/坪
: 所有权状上登记30坪
:
: 最后公设一样会灌在总价里,花一样的钱,可是一个登记了50坪,一个只登记了30坪,
: 先不说土地持分有没有可能变少,花钱买的东西怎么会有人想不登记?
: 所以真想不通怎么会有人想推实坪制?花一堆行政成本去自宫自己花钱买的东西
: 很简单的观念
: 建商总成本就是10亿,想赚一亿,只有50间,每间固定就是要卖2200万,管他实坪还虚
坪
: 那消费者当然有花钱买到的就要登记在所有权状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