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好奇现在在谈的“实坪制”
具体来讲要改些什么。
在讨论要不要改之前,
首先要先厘清要改些什么吧?
我自己想像有下面几种可能。
1. 权状不计公设
2. 广告强制揭露主建物坪数
3. 强制广告(或是实价登录网站)默认揭露主建物单坪价格
4. 其他?
如果是1的话,我个人是反对的。
理由是现况的权状登记其实相当清楚
主建物、附属建物、公设各占多少一目了然
改变现况反而造成更大的混乱还有行政成本浪费
如果是2的话,我个人是非常赞成的。
改动幅度很小,也能让广告内容更加透明。
591一堆物件都故意不写主建物坪数,
比较起来实在相当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