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交易到今天算是结束了,简单的整理一下前因后果,供各位参考。
前题:
老婆跟岳母闹翻,急着搬出去,匆忙看屋,连看 20 间。
找到目标,位于大安区基隆路二段 209 巷,近捷运六张犁。
屋龄 37 年,高级装潢,屋况良好,权状 40.03 坪,开价 3960 万。
买卖经过:
4/1 出斡旋 3710 ,追价至 3735 约定 4/4 签约。
由于本人不满议价过程上来讨拍,经板友建议及说明后,
转变心态决定听老婆的,开心贺成交准备入住。
后经网友私信提醒物件有问题:
1. 厨房排水孔有异味。
2. 客卫楼下漏水未处理妥善。
以上两点经询问屋主得到片面証实。
异味的部份老婆第一次看屋就有闻到了,但不在意。
又拜访楼下屋主侧面了解有漏水,但无法取得漏水现况,
疑似与屋主串通好了。此时决定认赔杀出。
后经黄色店长及业务提出各种漏水保証及可再议价的协议,
但由于对失去对屋主的信任,不敢买了。
最后赔偿 10 万斡旋金结束这个物件的交易。
心得及补充:
1. 认赔的原因是为了要保护我的消息来源,
事实上屋主有跟绿色业务约略提及上面两个问题,
后来绿色客户出价最高到 3450 万,屋主认为绿色办事不力,
改找黄色,并把两个问题隐瞒没讲。老实说绿色真的蛮加分的。
2. 一开始跟屋主聊得蛮愉快时,屋主直接提示底价是 3650 万,
屋主要实拿 3600 ,给黄色 50 。黄色业务主管太过贪心,
老婆开到 3710 还要她一直追价,导致本人爆气讨拍。
引发后续一连串事件。
3. 人真的要行善积德,因为你不知道你为恶什么时候就报应临头。
万分感谢万能的 PTT 。这里有大神存在,让我幸运的避雷。
4. 房仲是能追讨 1% 服务费的,因为斡旋成功就视同交易完成了,
不过黄色在这一块是直接跟我说不会追讨的。
询问过房仲业,这个部份是看业务及分店,服务业一般以和为贵,
不太会跟你这样子搞。
5. 相关事件爆发后,黄色开发店长及行销店长都有去找屋主协商许久,
这个部份我相信一开始黄色是不知道情况,他们大概都对屋主感觉很差了。
既会泄漏底价,又会隐瞒屋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