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台北市文山区都更案

楼主: gerychen (邪惡肥宅)   2023-03-22 11:47:48
: 推 moocow: 法律上对一楼很不利阿 不只租金补偿低 建商设计可以限缩 03/22 11:17
: → moocow: 一楼原本店面面积 只要联合楼上住户 比例过了谁管你一楼 03/22 11:18
: → moocow: 柯任内的斯文里三期与民间私办的新隆国宅就是这样 03/22 11:24
租金补偿就是估价师估的
如果一楼觉得租金补偿“单价”低的话
其实楼上的补偿也是偏低
而且原住户租金领得多,就等于房屋分得少
但如果是要说总价的话
其实一楼的面积有一些都有侵犯到楼上住户的权益
如果一楼想要拿到这些补贴的话
那顶楼的住户是不是也可以说他顶加租金也要被补贴?
这些侵犯到所有住户的权益,凭什么补贴?
再来是限缩一楼面积的问题
以台北市住3的“合法”面积来说
建蔽率从原本的60%降至45%
面宽还要提供车道、社区出入口等
(虽然旧公寓也有两户一支梯的出入口)
但总体来说一楼合法面积绝对会因此缩小
而会缩小多少主要是差在规模大小
如果是很多支梯一起盖,还不会减少太多
但如果只有一支梯去盖的话,一楼可能会直接不见
不过这一楼的面积不会不见
而是会变成价值换到楼上
然后,很多一楼住户所谓的面积
是包含了增建的“非法”面积
例如原本主建物20坪平台2坪骑楼5坪土地面积42坪
把平台、骑楼、法定空地全部增建满了之后
再来说面积从42坪变成15坪
这样大幅缩水的都更案我才不要
https://i.imgur.com/OgpjDFe.png
还有王法吗?
还有法律吗?
建筑法规的更改,这个没人可以操控
但既然买的是集合住宅
那当然应该要以整体去考量
少部分人为了私利,甚至有一些还是既得利益
就在那边卡住全体所有权人
那才真的是大可不必
作者: toto123 (烦.....)   2023-03-22 11:52:00
难搞就是顶楼加盖 跟一楼店面
作者: peterzumthor (zumthor)   2023-03-22 11:55:00
老公寓违法增建面积没被拆就该偷笑,还妄想非法面积也要算成新房面积,有够恶心
作者: stststanly (薄荷)   2023-03-22 12:00:00
所以要加速都更还是需要鞭子,比如说房产转移时必须强制拆除违建,拆除费用从转移时课的税来拆,不过这种政策一定掉票
作者: moocow (void)   2023-03-22 12:03:00
扯违建加盖抹黑一楼干嘛? 我举的这两案都没有违建吧
作者: kivenQQ (阿里山的美日出)   2023-03-22 12:18:00
斯文里三期怎么可能没有违建,你有看过本来什么样子吗?
作者: CHENXOX   2023-03-22 12:20:00
蛮内行的喔
作者: jackyu (孙权)   2023-03-22 12:22:00
其实moocow的意思我觉得不是这样先假设合法,一楼店面的产值是否能和一般户补贴做同论而不行的话,他能够占几票?人家一户1000万,店面3000万,结果建商给你谈权变只肯给800讲错1500,只因为你们和楼上建物面积一样这样谁能接受,而且店面还有经济效益当然, 住宅区店面"合法"能做什么用途呢? 现在有没有超过?又是另外一个问题...G大没错,集合住宅的一楼店面很多人都希望他消失但是事实上便利超商这种只有二楼希望而已XD
作者: sdhpipt   2023-03-22 12:43:00
住宅区店面要看每个县市的规定 台北市要看屋前路宽决定允许的业种 比如说你前面是八米巷的话 一楼开各种店多半都可以的 如果是4米巷 可以开的业种就非常少 也就是当年的师大夜市事件
作者: bread10x (開心就好)   2023-03-22 12:48:00
推 那些卡都更的一楼根本垃圾 围堵大部分人的利益
作者: sdhpipt   2023-03-22 12:51:00
斯文里整理住宅那些很多当年根本没房没地 当初征收道路之类的 会拆掉地上物 有房有地的都有拿到征收补偿金 有些没房没地的佃农或租田自己搭房子的 就盖整理住宅给他们住本来房屋土地都不是住户的 后来闹一闹 房屋可以让售 再闹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3-03-22 12:53:00
讲一个overall观念:从没有人会认为自己被估太高而主张调降
作者: sdhpipt   2023-03-22 12:53:00
一闹 连土地都可以让售了 结果都更 有些连土地都没有的也分到房子 政府果然大方呵呵呵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3-03-22 12:54:00
而权利变换基本上是个"所有人价值占比相加=100%"的程序身为地主的人如果觉得自家被低估 理应分得更多 很简单就是向实施者/都更处反应 请审议会仔细审核估价报告是否失准
作者: moocow (void)   2023-03-22 13:01:00
推文只有jackyu正常 故意牵扯其他议题来抹黑就不避了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3-03-22 13:02:00
如果你对更新后可供选择的店面单位面积不满意 觉得太小 不
作者: Tatsuya72 (Tatsuya)   2023-03-22 13:02:00
推个
作者: moocow (void)   2023-03-22 13:03:00
正常合法的可以搞一楼的方法多的是 例如:元大栢悦改变格局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3-03-22 13:03:00
好重新开业 就向实施者反应你对店面的需求 (所以通常会说
作者: toto123 (烦.....)   2023-03-22 13:04:00
如果我是一楼 收店租收好好的 我也不想都更 将心比心有本事早就出去自己买新房 收租来缴房贷了
作者: moocow (void)   2023-03-22 13:05:00
仁爱路晶宫大厦一楼店面被换到楼上 跟你说权变价值相同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3-03-22 13:05:00
实施者不配合的话就写陈情信 由公家机关帮你做诉求当然以上都是"理想中权变过程中的沟通方法"你仍然可以存疑
作者: moocow (void)   2023-03-22 13:07:00
我记得官司还在告 完全忽略一楼的稀缺性质 所以这次分到一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3-03-22 13:07:00
你可以说难保哪天还是会出现实施者恶搞地主的个案...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3-03-22 13:08:00
但没办法 都更法规就是这样边实施边修改力求减少争议
作者: moocow (void)   2023-03-22 13:10:00
还要看建商脸色阿 屋主怎么这卑贱 我不懂的只能被骗了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23-03-22 13:21:00
估价师有基本的估价法,而且会找三间,偏离太远的估价会被忽略,所以基本上不会偏差太多但估价师估的是店面的价值,而不是这间"店"的价值有的老店换了位置生意就没了,所以很多店打死不肯动
作者: moocow (void)   2023-03-22 13:41:00
估价师?那你要保佑不要买超过离群价格 不然下场就是永春案
作者: bread10x (開心就好)   2023-03-22 13:45:00
嘘某m 难道全部住户还要看一楼脸色啊?以前我家顶楼也是有加盖,还是内梯,都更时估价也只是给我们加盖物残值的补贴,我爸妈本来也是觉得补贴太少,都更后可居住空间又减半,但我都劝我父母不要太贪心,都更又不是只有你一人受到影响,真的是不要为一己之贪而拖延拒绝谈判,而影响到大部分人权益
作者: moocow (void)   2023-03-22 14:03:00
不回应我提出案例的争议点 只会抹黑扯东扯西 科科如果只剩这种嘴脸 我看无助于健全制度 真的大可不必
作者: toto123 (烦.....)   2023-03-22 14:15:00
真的不是很相信 顶楼加盖愿意放弃原本空间耶还是有内梯的那种 叫我放弃我也不做到除非建商私底下塞钱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23-03-22 14:16:00
"集合住宅最终还是应该要在法规限制内尊重多数决"这是共产的思想吗?为什么要尊重多数决?
作者: toto123 (烦.....)   2023-03-22 14:16:00
没有人可以大爱到"其他人影响" 现实世界都是自己利益第一而且尤其是台北市 使用空间更是 珍贵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23-03-22 14:18:00
再来何谓"多"?超过一半?超过八成还是九成?
作者: toto123 (烦.....)   2023-03-22 14:18:00
基本上成功都是建商私底下多给坪数 或是额外给钱
作者: peterzumthor (zumthor)   2023-03-22 14:32:00
政府跟学者审议核定的数字因为要打房估值都会偏低,整个权变制度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修改
作者: Sinkage   2023-03-22 14:35:00
推 一楼本来就是非法的既得利益
作者: Anyotw (Yoman)   2023-03-22 15:58:00
法律上并不是损失。因为权变也有补偿利益给你啊当然反射利益不在法律内保障多数决没收财产,这叫共产。在有益的情况下,多数决推动交易达成,少数没损失,这就是公益了。以上是法律精神。当然你要说有没有操作空间,当然也有。有没有委屈、有没有损失。当然也都有。人类不是全能的神,只要是人类操作肯定是人治
作者: qoomaily (JJ-她说..好弱-冏)   2023-03-22 16:33:00
我也不信有大爱这种东西.室内面积顶+盖50坪.都更后扣除顶楼面积不算剩下20坪.你跟我说建商没有多塞钱我还真的不信.我这边顶+盖才补贴5w你认为有人会想签?除非你家是远离市区的我才信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3-03-22 16:57:00
你们以为台北市规定违建不许整修,整修立刻可以报拆,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修正过去放任违法所造成的共业,拉近住户对自己资产与实际换算价值的差距,先逼你不准整修先让房子烂到垮,这样你就不会有自己的房子跟别人不一样、我家最值钱的错觉了
作者: peterzumthor (zumthor)   2023-03-22 17:02:00
破烂贫民窟违增建想换新房面积真的很好笑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3-03-22 17:39:00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303220223.aspx还是偏题来看这条新闻吧....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3-03-22 18:34:00
喔喔喔,将捷那个案子真的拆成了,真的是新官上任三把火!
作者: reil (REIL)   2023-03-22 19:34:00
市政府不拆违建,住户自己起诉拆除拆顶楼加盖,拆一楼外推把违法既得利益都排除才能在公平起点讨论各户价值
作者: ReallExin (EE)   2023-03-22 22:46:00
作者: bread10x (開心就好)   2023-03-22 22:56:00
我家顶楼加加盖确实50P,都更后室内实际就是一半大而已。顶加部分2.30年前180万盖的,残值估算后只补2.30万,我父母本来也是想争,但顶加本来就违法,邻居不计较我就觉得该感恩,就像你一楼出租也是邻居不计较你影响环境一样。该争取的当然可以争取,但不要不参加,也拜托不要狮子大开口,完成都更应该是集体利益的最大化,不是你个人利益最大化。还有我家地点是北市蛋黄区。
作者: jackyu (孙权)   2023-03-22 23:51:00
moo的意思是不要扯违法,因为新旧法规的不同,一楼店面改建大幅缩水影响商业价值的问题,其实这个很...灰色要是原本一楼可以大面积开一个很活络的商场,建商为了拉拢通过率所以把2-N楼设计成不错的住宅物件,然后牺牲一楼的的商业性质作为交换,真的很难说谁对谁错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3-03-23 00:19:00
但是新盖的大楼比较容易吸引受欢迎的商业设施入驻,例如银行、咖啡店,所以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就看个人操作。我老家也是因为都更换到两间不能说地段顶好的1+2楼,虽然还不知道实际的出租状况会是怎样,但能把垂垂老矣的50年公寓焕然一新,再加上新建筑的退缩连门前原本壅塞混乱的巷道都变得宜人多了,整体上还是乐观其成。
作者: fairyofmoon (工作 是 为了 不工作)   2023-03-23 02:41:00
够有钱的都直接买新成屋 谁在那边跟建商炼丹玩都更吃饱太闲
作者: reil (REIL)   2023-03-23 08:22:00
对一楼不利,是建商设计问题,还是法令规定?
作者: moocow (void)   2023-03-23 20:46:00
jackyu真是我肚里蛔虫QQ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