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结: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109web004
内文:
新竹一名陈姓屋主,才刚花费1,600万向建商购屋,建商委托租赁管理公司负责处理出租
事宜,陈男乐当包租公,然而房屋才出租1年多,就遇上黄姓房客在屋内烧炭身亡,套房
变成凶宅害屋价大跌,陈男不堪损失,向建商、管理公司,与死者儿子各求偿300万。
判决书中指出,陈姓屋主于2017年5月间购屋,而黄男于同年10月入住2楼某套房。黄男第
1年正常缴交每个月6,500元的房租,期间也从未违反社区规约,2018年10月租约期满,又
续约1年,没想到新租约才跑到第2个月,黄男就在套房内烧炭身亡,经估价师鉴定房价减
损达369万7,116元。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建商、管理公司与黄男的互动符合社会常情;另外,业者业务范围并
不包含照料房客生活起居及心理辅导,因此认为业者方没有违约,无须负责。黄男儿子称
,父亲走后,他只继承2万1,000元的存款和1辆机车,但父亲身后事花费5、60万元,还要
处理车贷、信贷,表示无力负担房东求偿金额。
然而黄男轻生前,曾在社群平台放上自残照片,烧炭前更在IG张贴烧炭炉子的照片,内文
提及感情问题,黄男胞姊于相验时供称,当时她惊觉不妙,急忙请房东前去查看,房东到
场后见无人应门,准备用钥匙进入,但房门内侧被铁条绑住,撞门强行进入后发现房内缝
隙都被胶带封住,在厕所里发现火炉和以坐姿离世、身体已经发黑的黄男。
法官认为,黄男生前曾透露轻生讯息,然而家人好友无法及时阻止憾事发生,侵害陈男权
益,最终判死者儿子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房东30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心得︰房客在屋内自杀,房价大跌,屋主对向死者儿子提告,求偿300万。法官认为,死
者的家人好友无法及时阻止憾事发生,侵害房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