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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新北市一名谢姓女子和廖姓男友争吵后,竟在租屋处直接上吊身亡。许姓房东不满自己的
房屋瞬间成为“凶宅”,气得向廖男求偿311万多元。士林地院表示,谢女已是成年人,
行为和廖男无关,因次判许男败诉。
许男指控,他将屋子租给28岁的谢女和廖男,但对方竟在2017年8月27日晚间9时上吊身亡
,而廖男在房外却没有加以阻止,因此没尽管理人的义务,且谢女自杀的行为也导致房屋
成为“凶宅”,减值至少311万元,因此向廖求偿。
廖男则说,他和女友吵架后,直接进入房间内还将门反锁,后才知道对方上吊自杀;另外
,房子是由谢女向许男的妈妈承租,他并非承租人,房内没有任何损失,除了他不是谢女
的监护人无须负责之外,许男也因不是出租人,求偿皆不合理。
法官表示,谢女已是成年人,自杀属于个人行为,廖男并没有监督的义务,且他也不知道
两人争吵过后会发生憾事,因此判许男败诉。
心得︰房东公开指控:女租客在房内上吊自杀,男友在房外却没有加以阻止,没尽到管理
义务。房东不满房屋变成凶宅,因此气得向死者的男友提告、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