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llymama (凯莉妈)》之铭言:
: 背景,为了就近照顾父母,及小孩就学方便,我在娘家附近租房
: 所以把买的房子先出租给别人
: 房客租了五个多月,原本应该是28号缴房租,前2个月都拖到五号才缴
: 这个月,又让他口头说能不能延至10号
: 到了10号,又说他经济状况有问题,可能不能续租了
: 说这2天会去找房子搬出去,但现在,都18号了,当初也只收一个月押金
: 他管理费,这近6个月,都没有缴纳
: 27号是初六,看来,要他年前搬走,困难重重
: 请问,真的只能走法律途径,2个月后才能寄存証信函,
: 让他白住2个多月,我才能赶走他吗?
: 因为等待的这2、3个月,我得付房贷,还得付我自己租屋的租金
: 让我有点跳脚
: 所以,不能断水断电,不能换锁,我只能照三餐去问候他?
: 结果他拒接来电,最后也是找不到人 Orz
: 我能用没缴管理费的缘由,取消他的磁扣吗?
: 大楼进出需要磁扣,电梯楼层感应也是
: 我大门装的电子锁,我可以直接去删除他所有密码和指纹吗?
: 请问有人有经验可以分享给我,最后如何合法快速的请他走呢?
: 感激不尽呀
基本上不管有没有公证
都要等到押金扣完后
欠租金额达到两个月后
才能终止租约
有公证的好处是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也是要一段时间
建议你等到终止租约后才处理
记得先寄>2次存证信函
寄送到租屋处以及户籍所在地
之后才迳行消磁和改密码动作
而且要确认房子没有人
否则有强制罪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