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我太太目前30岁
在大学的时候,父母用她的名字在宜兰买了个法拍透天(现值大概1000万)
两年前在新北市买了个30年旧透天1500万,头期款500万贷款1100万(另装潢300万)
我太太年收入50万而已,但是一个人就能贷款1100万且不用我当保人(只是太太收入不够
,每个月贷款我都要帮忙出部份..)。
至于头期款跟装潢共800万是岳父母全出,不过其实是我太太的户头里面的钱
岳父母好像每年都会存一笔进去她的户头,应该是避税吧?
为何我会说是我太太户头里面的钱
是因为在两年前报税的时候我发现我太太有个利息钱八万多,去年报税看的时候只剩一万
多。
而且我太太的确是有个帐户跟印章都由我岳父母保管并操作里面的金额
总之我也有透过自然人凭证去财政部税务入口网查过我太太的确名下有两栋房子
问题来了,最近我太太跟岳父母吵很凶,吵到要断绝关系
岳父直接说把现在买的房子卖掉还他800万!!
当然两间房子的权状都在我岳父母那,印章也在他们那
吵归吵,虽然房子本来我太太就没出什么钱
不过房子这么香,当然不愿意把房子归还
所以问题是
岳父母是不是有办法把房子硬是卖掉呢?或是提告我太太占有房子?
查过网络,权状没有遗失是不能重新申请否则触法?
目前已经申请地籍异动即时通知(不知道有没有用)
是否也需重新申请印章然后去户政事务所变更印鉴章?
请问各位大大还有什么自保的方式呢??
对了,买这两间房子的时候我太太人都没到场,只拍了身分证给他们
所以会怕是不是岳父母要偷偷把房子卖掉也是挺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