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cohG8 (I G8 U)》之铭言:
: 最近收到存证信函
: 有一笔共同持分的土地
: 其中一个人好像缺钱想卖地
: 依照土地法34-1 通知我们有优先购买权
: 我叔叔跟哥哥 看到也想跟风卖掉 (新北八里1坪30万)
: 但是我老婆说 感觉这边以后还会涨(?)
: 想要继续留着 坪数很小就是
: 爬完文后有些疑问
: 1. 收购土地那个人 慢慢收到超过3分之2后
: 他行使权力直接收购的价格 会有可能低于30万吗?
: 2. 假如我不卖之后会不会有一堆鸟事要我跑法院之类
: 苦恼要不要卖掉中
: 谢谢各位
建议Ricoh大参考下面这则报导,感觉情况很像:
共有人噩梦!外人不到30万买走0.86坪土地 蚕食鲸吞祖传地
https://www.coco2000.com.tw/news_detail/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