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怎么办 遇到漏水法律问题与处理

楼主: jasonmoon (僵尸葛格)   2022-09-26 22:40:46
※ 引述《noman6187 (Go Go Kings~~)》之铭言:
: 各位前辈 你们好
: 小弟朋友 有问题想请教
: 南部有一栋快30年的大楼,
: A方卖给B方
: 已经签约了 还没交屋
: 在最后拨款前验屋的时候
: 发现外推的阳台有渗水(两间房间都有痕迹)
: 当初签约的时候 契约上A是勾无漏水
: 且A在签约时有挂保证 房子没漏水
: 事发后A方愿意付起修缮的责任
: (并说自己住得时候不知道那边有漏水情形)
: 但B方说如果A方当时有告知有漏水情形
: 基本上B方就不会购买(B方自住)
: 觉得A方不诚实(是否构成诈欺罪)
不会构成诈欺罪,这属民事纠纷
: 就算现在修缮好 住起来也不心安
: 另外B方说明民法也主张A方应负起瑕疵担保责任
: 因此想解除契约或是减少价金
: 沟通后A方愿意配合修缮,付修缮费用
: 但不愿意被额外减少价金
: 因此身为B方的房仲 (B方希望我朋友能以买方的权利来帮忙处理协调)
: 想了解怎么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 另外减少价金部分,是属于
: 1.A方不愿意修缮,或是人联系不到摆烂,才可以将修缮的费用变成减少价金?
你可以依照民法360条主张物之瑕疵担保解除契约或减少价金,解除契约之后可以向对方
请求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
妳也可以同意依照不完全给付之规定,给与对方修缮补正的机会
: 2.A方愿意修缮,但B方有权力除了修缮费用外,也可以另外要求减少价金的赔偿?
瑕疵补正是不完全给付的概念,既然瑕疵已经补正,就不能再请求减少价金
: 这CASE上法院的话,B方胜诉机会高吗? (减少价金)
90%赢,问题只是减少金额多寡问题
: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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