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小弟最近购入桃园的二手房屋一间
购入时就已经有租客,租客是公司行号,所以公司行号必须报税
我这边也同意租客报税,然后增加的税的部分,由房客出
举例房租每月租金24000元,含上报税的金额是27000元左右
房客那边的意思是,租金上面写上每月租金金额是24000,然后有个但书,但书写着若有
任何报税所产生之金额,将由承租人负担
然后承租人会自己帮我报税
但我的认知为,每月房租应该要写27000,另计括号(此租金含二代健保$$$ 租赁所得税$
$$ 屋主实$$$ )
然后隔年五月报税,自己会再把税缴掉
请问各位前辈,那一个写法才是对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