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29年华厦 三房2卫 原屋主有出租给三代同堂的租客
租期至交屋后还有5个半月,后面5个月房租换我们收
原本合约是6月中后交屋时,至现场验屋并换租约由新屋主继续领7-11月的房租
合约里有注明原屋主留10万元给新屋主保障 (至租客离开后该修的修完后才取款)
看房时因为有租客在,所以主卧锁著没实际看过(有看过仲价拍的照片)
目前要交屋了,房仲告知,原屋主觉得不用换约那么麻烦
他可以直接把至租期结束为止5个月的房租都先汇给我们,双方就不用出来换约了
(前屋主做建筑设计的 有钱人可能怕麻烦)
仲价说这个我应该是更赚没吃亏 听起来似乎合理,但我怕因为我的不懂 影响之后的权益
等于我现在也无法交屋时先看过房况?
仲价是说 现在先看了也没用 这几个月房客也是有可能再弄坏什么的 所以这时候看
没太大意义(仲价是屋主的朋友 所以当初给仲价专签专卖 担心他会不会站朋友那边)
但我家人担心,现在代书已找我约时间办理最后交屋手续,但我没先去看过屋子
未来租客搬走时 仲价或原屋主会说这个不ok的地方本来就这样?
抱歉!工作了20年才和家人用毕生积蓄第一次买房,怕因为自己的无知还有没想到的问题
存在, 恳请给予建议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