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在交屋上遇到一些疑问想请教前辈们
在4/13签约了40年的老公寓
约定6/15前交屋
因为交屋进度代书表示一直卡在阳台补登记
而阳台补登记由卖方委由另一个代书进行
今天我们代书询问对方代书进度
对方代书表示5/3已送件但是疫情关系什么的
审核一直没下来
于是代书表示要跟卖方说直接顺延交屋日期
目前本人有一些疑问
1.贷款是否一定要阳台补登完才能交屋?
2.若是如此,延迟交屋违约金应如何请求?(怕卖方以我们贷款延迟才造成延迟交屋问题)
3.若不用补登记即可申请贷款,是否直接可以先申请贷款,延迟交屋部分直接依合约请求卖
方给付违约金?
希望各位前辈大大可以不吝惜指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