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台北市某保育预定地的共同持有人
之前有块地承租给别人
那个人搬走后 留下一些地上物
地上物后来被政府强制拆除 拆除费要40多万
而四个共同持有人里就只有我朋友有工作收入
所以每个月一万优先从他那里扣款
他很傻眼 因为自己的生活不好过
请问大家 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共同持有人合法的付钱?
谢谢各位大大解惑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22-04-16 22:55:00谁收租谁负责啊,租金都收了那么久掏点钱出来善后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22-04-16 23:42:00简单赠与给我,我来缴跟处理
作者:
evan5204 (我不想在走音)
2022-04-17 08:57:00有土地出租,生活不好过,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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