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华厦顶加价值如何评估?

楼主: gerychen (邪惡肥宅)   2022-04-14 10:59:08
※ 引述《ce0336ce (迷鹿)》之铭言:
: 目前看到一间台北市约3x年的7楼电梯华厦,
: 顶楼总面积有45坪,
: 砖造加盖9坪,钢架+落地窗加盖约20坪,其它16坪为空地,
: 加盖物有自己的门(不会一到顶楼就直接进违建),
: 看起来干净整齐有在维护。
: 1.屋主留有楼下各户签的协议书(楼顶使用权归七楼)。
: 2.在民国76年有向建管处申报(留有建管处公文),证明在民国76年屋顶已存有砖造结构物9坪。
: 3.并在6楼通7楼的楼梯设有铁门(安全因素有给各户钥匙,但楼下各户几乎不会上来)。
: 想请教大家会如何评估此类加盖的价值?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七条
https://i.imgur.com/BeMNzym.png
简单来说屋顶不能约定专用
更何况楼梯还装铁门(虽然有钥匙)
而且,早期约定使用权
有代表同意住户增建使用吗?
这个一定站不住脚的
楼下住户想告随时可以告
(当然任何事都可以提告,这是个人权利
而顶加收租就是占用、不当得利)
回这文主要还是想表达
已经是既存违建在收租的
就低调收到不能收为止吧
至于考虑买这种产品的
真的该好好三思
这种住户随时心血来潮或缺钱时
都可以拿来开刀的产品
你还要不要再多花钱去买?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2-04-14 11:03:00
他这边指的是构造物 也就是钢筋水泥的部分不能约定专用而不是空间
作者: KrisNYC (Kris)   2022-04-14 11:04:00
这种物件在台北市都超夯的 价格都高得很可怕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2-04-14 11:04:00
这个规定是避免你把构造物约定专用 造成某户可以自己拆除主结构
作者: KrisNYC (Kris)   2022-04-14 11:05:00
我之前买不下手一来是考虑吃太多现金 二来是年份偏高土地坪数也偏少 感觉20年后都更优势不大当下使用的爽度约等于小于同价格新大楼 唯一优势如果请外劳的可以让他住上面 请他00-05am锁上面就不用整天家里多一个外人晃来晃去
作者: zerobx (随意)   2022-04-14 11:18:00
住顶加 顶楼租出去 这样解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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