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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记者徐义平/台北报导〕
为抑制房市炒作,内政部去年底再度修正“平均地权条例”及“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等地政二法,并祭出打房五招,其中炒房者最重可处三年刑责,因争议过大,法案在行政院待审时,内政部已主动删除;而预售屋禁止换约转售也拟比照房地合一税二.○模式,针对非自愿换约订定排除条款,因调职、非自愿离职或其他非自愿性因素,可排除换约限制。
三年刑责条文确定删除
内政部拟修法推出的打、炒房措施,以预售屋禁止换约转售、炒房者最重可处三年以下刑责、私法人购买住宅采许可制等三项,引发最多争议。
因罚则入刑条文涉违宪,且违反自由市场交易原则,已确定删除;预售屋禁止转售则拟采正面表列排除个案,仅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尚未出现调整迹象。
根据预售屋禁止换约转售原修法条文,除配偶、直系血亲、二亲等内旁系血亲外,预售屋合约不得换约转卖给第三人;据透露,在行政院召集跨部会协商过程中,财政部建议除非买卖双方或内部人检举,要主管机关逐件稽查旷日废时,应表列禁止预售屋转售例外情况,让业界有明确的参考依据。
不动产开发商全联会也向多位立委陈情,强调宪法保障人民的财产权、缔结及转让契约的自由及权利,将换约直接认定为炒房,不仅可能违宪、且不合理;因预售案到完工交屋动辄三年,若买方遇上经济或家庭变故、离职、迁徙等状况,难道要逼着这些购屋者走投无路吗?
排除条款倾向正面表列
据透露,因目前房地合一税二.○已针对非自愿交易订有排除条款,内政部倾向采取类似方式正面表列,排除非自愿性因素者的限制,例如无力清偿债务或欠税、二亲等以内血亲发生重大事故、非自愿离调职等。
心得:
看到政府大打炒房的决心了没?
你各位投资客小心被裁员缴不出贷款,
会被空空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