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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14:49 联合报 / 记者林丽玉/台北即时报导
北市府今天宣布,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既存违建”,倘若有修缮或涉及影响公共安全
,市府保有随时拆除权利,不再受陈水扁既存违建条款限制。台北市议员游淑慧今天则提
出四点看法,游说,她认为若属结构安全修缮,应仍予以同意,若属新隔间和室内整旧换
新装修,市府保有拆除权利。
台北市前市长陈水扁曾订定1994年12月31日前的“既存违建”得拍照列管,暂免查报拆除
,不过北市府以加速都市更新、整顿市容及预防危害公共安全情况发生为由,将研议逐步
清理既存违建,朝不得修缮既存违建方向修法,否则优先提报拆除。
游淑慧说,既存违建始终要处理,因为违法建筑越老越危险,但若台北市始终只处理新违
建,却保护既存违建,显然与公安矛盾。
另外,游也提到,这几年来,台北市造成伤亡的火灾意外,有许多都是发生在既存违建的
出租套房内;既存违建除了可能造成公安问题外,有少部分也沦为少数投资客获利的工具
(出租套房),甚至成为都更的障碍以要求更多权益分回。
游认为,去年她建议北市府,对于自用的既存违建,可维持原有的管理规定,对于投资客
出租获利或转售获利的既存违建,应该适度限制。例如一经转售则视为新违建, 适当限
缩投资客的买卖诱因。
对于北市府今天宣布未来禁止既存违建修缮,游说,她已经跟建管处表达修正想法,如
果属于结构安全的修缮,应该仍予以同意,如果属于新隔间和室内整旧换新装修, 市府
则保有拆除的权利。她相信, 台北市合法建物地所有权人远比违建所有权人多,保障合
法、增进公安是正确的进步方向。
心得:
游议员提到的一经转售视为新违建其实是很好抑制违建续存的做法。
未来禁止既存违建修缮是好事,这样未来违建数才有机会越来越少。
违建拆掉都更难度会下降。
那种顶楼加盖的、一楼外推占用道路用地的,拆一拆最好。
台北敢带头当坏人这样做,估计其他县市(尤其新北)也很可能会跟。
当初陈水扁那特赦既存违建的做法根本贻害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