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小弟家是在台北市大安区正光复南路门牌的4x年14层大楼,权状19.6坪小两房,土地使
用分区是商3特(原属住宅4及商业2)
最近即将有建商要来办都更说明会,想要连同旁边的国有地及邻近华厦一起办“权利变换
”,想请问,我家这么小,未来有办法分到超过权状22坪的房子吗?
因为依据“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条例第11条”,有规定依照权利变换分配时,更新后最小
建筑单元的面积, 不含公设,不得小于46平方公尺(13.92坪)。 如果把公设算进去,
大概是等于最小的坪数不能小于21.85坪。
如果我家分不到超过这个坪数,然后又超过80%的人同意,我是不是只能领更新前的权利
价值,莫名地被赶走?
还是我应该赶快找房仲卖掉?
实在很担心,所以上来请问各位前辈,谢谢!
※ 引述《suwy (Hank)》之铭言:
: 为了讲述陷阱,必须先讲一个概念,
: 就是都更分为两种签约方式:
: 1.签合建契约,约十几页,分配坪数都写在里面,称为“协议合建”。
: 2.签都更同意书,薄薄一张A4,代表你授权政府帮你谈,分配坪数两三年后才算得出来
,
: 称为“权利变换”。
: 看到这边,各位可能觉得权利变换怪怪的,
: 没错,就是这么怪!
: 由于合建契约通常是建商撰写的,里面有什么叹为观止的条文陷阱就先不赘述,
: 这次就来谈谈权利变换有什么陷阱。
: “权利变换”的精神就是由政府来把关,帮忙审核分配,保障各方权益,
: 因此也就有“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实施办法”总共33条,你可以把它看成是公定版的都更
契
: 约,
: 然而在任何契约中,总有许多漏洞可钻,因而造就许多陷阱:
: 陷阱一:估价争议
: 会有三家估价业者,来估每位居民的旧房价值,他们估多少就多少,而且新房价值也是
他
: 们估,权力极大,若受指使或勾结,则严重影响居民权益。
: 陷阱二:最小分配坪数
: 以台北市为例,若居民能分回的室内坪数小于14坪(含公设约20坪),就不能分房子,只
能
: 拿钱走人,造成原居民被合法巧妙赶走的问题,不可不慎。
: 陷阱三:刻意规划
: 通常选屋会规定说“不得选"超过可选价值20%"的房子”看似合理,但若遇到有心的建
商
: ,就会规划很多居民无法选的房型,然后把居民可选的房型规划在较差位置,例如烂楼
层
: 、烂栋距、烂格局,这种玩法也巧妙的限缩居民权益。
: 陷阱四:同意比例
: 只要有八成的人签都更同意书,则全体进行权利变换,
: 就算你没签,还是会被权利变换,
: 因此签同意书只是为了冲破八成,之后有签者与没签者,其实都一样。
: 综合上述,权利变换在台湾已有些信用破产,民办都更极大部分都是签“协议合建”,
尽
: 管协议合建可能陷阱更多,但能及早保障分配坪数,还是让居民感觉较踏实。
: 权变vs合建Q&A
: https://bit.ly/2EITT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