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我于2021年十月购入新房
购入新房当月就曾致电国税局 询问房地合一重购退税的设籍问题
我说我预计要卖的旧房(2018购入)目前还没有设籍
而我跟配偶的户籍目前都设在父亲名下的房子
当时承办人员回复基本上重购退税从宽认定
欲出售的旧房只要不要我一迁入户籍完两三天内马上卖掉就没关系
于是我2022年一月 才将我的户籍迁入旧房
并且将配偶户籍迁入新房自住
目前旧房尚未售出 但今天看到房板讨论类似主题 似乎没统一的确定答案
于是又致电国税局询问一次 没想到不同的承办人员答案又不一样
他先建议我入籍完一年后再出售旧屋 (我查这部分好像没有明文规定)
接着问我为什么新房过了三个月才迁入? 我回复因为在装潢
他说那这部分没问题 那为什么买新房时旧房无人入籍?
我回复因为双方户籍皆设在父亲名下的房子
他说那他这样不确定我这样会不会过 听起来我要卖的旧屋不符合自住
感觉我原本是住在父亲房子 到时后送件上级审核才知道
上级有疑虑到时会去想办法查资料
这样我变成不敢卖旧房了
因为听起来没有明文规定的部分是国税局审核是主观认定
于是上来请教各位 先感谢各位的热心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