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请问一下:
我是房屋买卖这方面的新手~
目前有个房产是在兄弟姊妹名下,最近想把这个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想请教一下,像这种二等亲以内的房屋买卖移转,有什么方式可以避免缴赠与税或是有什
么建议的节税方式比较适合的吗?
我们有先查询一下规定:
“二亲等以内亲属间财产之买卖,以赠与论。但能提出已支付价款之确实证明,且该已支
付之价款非由出卖人贷与或提供担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另外,同条第2项规定
,“以显著不相当之代价,让与财产”,同样以赠与论。若支付价款明显低于市价,价差
部分可能会被视为赠与。
不过不太懂以上所谓已支付之价款的意思,不知可否请教释疑?或有无相关节税的方式与
二等亲内买卖的建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