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主张面北的新建案挡住自己的采光 (栋距2米多而已)
且新建案楼高10几层楼
依据日照权40条 “住宅至少应有一居室之窗可直接获得日照。”
如果今天有一户他"只有一面面北的窗"
新建案盖起来后几乎可以确定是以后不会有什么采光了
我自己的理解是因为你房间是面北 所以日照权40条根本无法保护你
因为日照权说的是"直接"日照 不管你原本是间接采光
以后你的房子真的可以说是暗无天日 但这样也不违反日照权
台湾的日照权是不是太过宽松了
补充: 画个图问好了 红色此户只有绿色的对外窗户
如果北面有建物盖起来 他可以主张影响到他的日照权吗
https://i.imgur.com/7aK6zQ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