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流程应该是,
代销给你合约,你下订金保留想买的房型
合约你拿回家评估风险,过五天充份思考后,
还是想要买,就签约,再补交约款。
或是不想买了,退订金说掰掰。
不过这里是鬼岛,
不下订金,就不给你合约看,
不买了,订金也不还
或是只给你一天考虑,隔天不马上签放弃审阅权的契约书,就说不卖,
顺便一提,合约书上的 5%尾款,通常会划掉,改成 5万尾款唷。
跟消基会申诉,其实是有用的,建商会特别为你放宽流程,
只是最后会说不会卖给你。
※ 引述《newbornpanda》之铭言:
: 大家好
: 这几天连续去看几个预售建案(连同上周)
: 我也是参考了书籍(例如邱爱莉老师的买房策略的书)
: 但是某一个预售屋建案,我问订金的问题
: 我问: 下订金以后是否有五天或几天可以反悔?(我只差没有说出合约审阅权)
: 对方(代销)态度不是很好,就说: 下订了就是要买,没有什么收了订金以后退不退的问题
: 我又再问: 但是订金就是可以退才对啊?不是应该按照法令吗?
: 她还是说他们公司希望收了订金以后就是要买,所以没有退不退的问题
: 我和她要合约书来看
: 但她也没有拿那个我要的什么合约审阅权的契约书给我看
: 就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订金缴多少钱 后面每期缴多少钱的表格在内的一本合约给我看
: 虽然我几天前想下订
: 但是觉得奇怪就没有下订
: 想请问大家: 到底买预售屋所谓的下订金可不可以有五天的反悔并全数拿回的法律?
: 哪一条? 到底是法律比较大?还是某某建设公司自己说的算?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