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觉得换工作是你情我愿的 也没有人用枪抵着你的太阳穴
这样换了工作 前东家就要被说是挖角 谁敢放人走?
标题:房仲业增订禁恶意挖角条款 须慎防侵害工作自由
连结:https://newtalk.tw/citizen/view/57637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华民国不动产仲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通过增修伦理规范
,规定房仲同业间不得有不实广告、冒名检举等多项规定,目的是要求房仲同业自律、相
互尊重。其中一项不得“对其他经纪业所属人员为恶意挖角行为”,却让人匪夷所思。因
为企业基于人才需求高薪挖角,在各个国家、各个行业都很常见,这项规范未来势必产生
不少争议。
台湾各行各业也几乎都有不同的伦理规范或自律公约,例如司法院就针对法官订有伦理规
范及自律机制,目的是维护法官优良品德操守,提升司法形象 ;前几年多霥知名大学发
生论文造假、不当挂名等争议,各大学也纷纷自订学术自律规范,严禁造假、抄袭、不当
列名或未适当引注出处等规范。
民众每天看的电视、杂志、报纸等新闻媒体,不管媒体内部或是相关公会,也都订有新闻
伦理规范,内容不外乎要求新闻平衡、善尽查证责任,以及维护公共利益、不侵害隐私等
。
这次不动产仲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全联会通过的伦理规范,新增不得对其他经纪业所属人
员“恶意挖角”,却让人好奇新规定维护的,究竟是房仲公司老板的利益?还是广大房仲
从业人员的工作权益?
企业基于人才需求加薪或高薪挖角是常态。像这二年疫情推升网购热潮,电商龙头亚马逊
就高薪抢司机,结果还造成美国出现校车司机荒;国内多家科技大厂过去常有高阶干部被
谷歌、苹果等企业或中资公司高薪挖角,逼得国内企业也用加薪、发奖金股票等方法“抢
人”。
选择想要的工作及追求更好的薪资待遇、福利,是人之常情,也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尤
其什么是“恶意挖角”,也很难定义。我们乐见各行各业订定伦理规范提升品质,但若变
相为侵害民众转换工作的自由及权利,就必须要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