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间房子还满喜欢的,于是当天先下了5万斡旋,隔天再带家人再看一次,也觉
得ok房仲建议补足10万斡旋比较好谈,于是在斡旋单上把金额改掉。
三天后房仲说屋主表示,觉得拿5%总价34万出来当斡旋以示诚意,房仲建议已经有10万了
,再拿20万出来30万看起来比较刚好,于是斡旋单金额再次改成30万。
隔天房仲打来说屋主觉得有意见,为什么不是34万刚好,房仲觉得快谈成了,建议补足。
我跟房仲说,我就直接再补5万。但要求斡旋单要重写,因为上面的金额涂涂改改的,看
起来很不正式也很凌乱,房仲也口头同意但来收钱时说要晚点才能重开,因为要走斡旋销
毁程序,只好约隔天早上。斡旋单改35万并备注大订。
结果隔天早上房仲表示因为上午有行程,先请我把斡旋收据带来,他补写斡旋总价并签名
,想就这样说服我,当下觉得傻眼,表示这样不能接受。
只好请另一位房仲帮忙处理重开斡旋的部分,约晚上处理好,结果代处理的房仲竟然带公
司章与切结书要写,写确认我的斡旋金押在他们公司没错,此时觉得更傻眼,不解只是要
重开斡旋单而已是有什么难处。
觉得很不受尊重,目前倾向退斡旋...不知道这种情况在买卖的时候常不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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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大家回复,目前比较担心的是会不会我的斡旋金被房仲私下挪用,不然怎么会不敢回
公司换斡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