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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15:39 联合报 / 记者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一名律师在租屋处轻生,房东认为房屋变凶宅价值减损,提告要求律师家属赔偿767万
余元,经鉴定后,台北地方法院判律师家属应赔偿643万余元,可上诉。
房东主张,律师2011年11月初签约租赁位于新北市的房屋,一年期满后续租,而房东2019
年3月29日接获退租通知,也同意终止租赁契约,未料4个月后收到短信得知律师因兄弟
争产,而在屋内轻生身亡。
房东认为,律师轻生后让房子变凶宅,减损市场交易价格,至少减少四成,提告要求
律师家属赔偿767万多元。律师家属抗辩,家族有精神恐慌病史,且律师不是故意自杀来
减损房屋经济价值,认为房东求偿无理由。
法院认为,律师轻生前为56岁,可预知自杀会使房屋成为凶宅,影响房价,即使律师
患有精神疾病,但自杀时留有遗书,可见是出于自由意志选择轻生,导致房价下跌。
判决指出,经不动产估价事务所鉴定,认为房产价格为2242万元,因凶宅受有“污名价值
减损”为28.72%、643万余元,判律师家属应赔偿。
心得:
新北市凶宅+1 买房子的板友们记得查证一下地址在哪 买房的时候记得避开这间阿
记得对方如果是律师 屋主可以办吉事跟家属求偿643万
帮忙协寻板上失踪律师某Q 关怀他 不然他会害他家属赔人家643万
底下猜他会不会自己浮上来对号入座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