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iano (tiano)
2021-08-23 01:11:56请问,我和妹妹共同持有一间房子,日前卖出获利约100万(税前),今天完成签约,权状今天交给仲介配合的代书了。
因持有未满5年,要缴45%房地合一税。
妹妹的户籍没有迁入这间房子过。我直到今天才想起,妹妹没有其他房子,是不是应该延缓交屋,先让她把户籍迁入(再迁出),这样她如果2年内有能力买了自己的新房,可以申请重购退税?一来一往,可以帮她省下20几万。
还是共同持有,不适用重购退税?或是持有日期是算在签约日,而非交屋日,已经来不及了……
没有卖房经验,所以之前考虑不周延。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