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dfonly (How are you!)》之铭言:
: 实施房地合一税制后,继承取得房屋的价值以公告现值计算,因遗产税法与房地合一税制未一并考量,导致有惩罚继承之效
: 也就是市价1000万房子,继承者取得后,国税局认定取得成本为300万
: 即使平价出售,国税局也认定你获利700万...乘以税率(看持有年限)
: 立法院也就此议题有讨论是否修法??不过也过了那么多年,似乎还没有任何动作
: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96532
: 极端的说,某人高高兴兴买了间房付完钱交屋,没多久跟上帝喝咖啡去
: 继承者直接损失7成,以打3折取得(有补破洞解释函就是跟银行贷款、高于公告现值、资产债务同一人继承,则可解套)
: 也就是没贷款者买房损失最大
: 为何房价还在惊惊涨??难道都不知道这个问题吗??
: 还是其实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套我不知道的想请教高人
我讲以前就好
以前解套方式就是 成立法人然后持有多间房子
然后过世后用继承股权的方式持有
这方法 今年的修正案法人持有部分 出售股权就有补破洞了 科科
讲白就是 你各位继承取得的房子不要想卖阿
卖了国税局就是要找你分一杯羹
虽然有继承免税扣除额1200万这件事啦
要不就乖乖缴遗赠税 要不就乖乖缴房地合一税 给你二选一而已
其实继承取得的房子 你就乖乖收租拿现金流 或是跟银行贷款大额套现就好
没事卖什么房子?
没有惩罚继承阿 是惩罚卖祖产而已XDD
不要卖不就没事了? 或是用贷款的等同卖给银行不就好了?
我相信这样在天上的亲人也比较开心吧!?
作者:
asdfonly (How are you!)
2021-08-19 11:10:00看来长期持有房屋,解套方法就是成立法人买房否则不管有无超过遗赠门槛,将来被国税局认定的价值就是公告现值,若要长期持有出租,用公司名义取得也可报费用开销,要卖房就以公司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