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房地合一税制后,继承取得房屋的价值以公告现值计算,因遗产税法与房地合一税制未一并考量,导致有惩罚继承之效
也就是市价1000万房子,继承者取得后,国税局认定取得成本为300万
即使平价出售,国税局也认定你获利700万...乘以税率(看持有年限)
立法院也就此议题有讨论是否修法??不过也过了那么多年,似乎还没有任何动作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96532
极端的说,某人高高兴兴买了间房付完钱交屋,没多久跟上帝喝咖啡去
继承者直接损失7成,以打3折取得(有补破洞解释函就是跟银行贷款、高于公告现值、资产债务同一人继承,则可解套)
也就是没贷款者买房损失最大
为何房价还在惊惊涨??难道都不知道这个问题吗??
还是其实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套我不知道的想请教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