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也借版问一下,如果情况反过来,预售屋交屋前换约售出,
换约售出后获利依法缴纳房地合一税,然后在两年内再购入中古屋,
这样适用重购退税方案吗? 还是没有实际入住设籍就无法?
※ 引述《sftsft (佾)》之铭言:
: 借版问一下
: 如果是预售屋购买日期为2020/12/31,
: 且估计盖好交屋日期为2022/12/31,
: 我在2021/07/31又购买中古屋并设籍完成,
: 如果中古屋购入成本是1000万,
: 预售屋购入成本是2000万,
: 这样在2022/07/31前以1200万卖掉中古屋,
: 中间200万价差是否适用重构呢而免缴房地合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