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准备卖掉房子,朋友A帮我他自己的朋友(买家)看房,买家看了满意,表示想买
下我的房子。
我向朋友A表示我要实拿700万,其他他自己卖多少就算他的。
朋友A说卖方(我)实拿700万、仲介费25万,买家付725万。
但因为疫情的关系,买家自己的生意受影响,买家想要多贷款一点,签约价要写800万。
届时我们买卖时要签两份合约,一份725万、一份800万。
我想请问的是:
1. 签约价800万对实拿只有700万的我,影响是什么?(例如我额外还得付出的税金-增值
税等)
2. 签两份合约这件事,对我自己有额外造成什么影响呢?我不就卖一间房子吗?我不想
做不合法的事情!
我知道我错了……我不应该给朋友卖,找自己麻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