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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雄人寿新庄建案降价也卖不完 挨罚200万元并限期卖光
远雄人寿投资兴建位于新庄副都心“远雄国汇”的建案,即使降价销售情况也不如预期,
违反“不动产投资必须即时利用并有收益”之规定,金管会今 (29) 日二度对远雄人寿开
罚,核处 200 万元整及纠正处分,并限期于明年底前要销售完毕。
远雄人寿所投资的新庄副都心“远雄国汇”建案,总户数 200 户,已完工销售多年仍大
滞销,即使远雄后来有降价求售,但仍卖不好。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煇表示,依保险法第 146 条之 2 第 1 项规定,保险业对不动产的投
资,需要将所投资不动产即时利用并有收益,而远雄人寿此建案一直未在规定期限前销售
完毕,2019 年 6 月时有 167 户、236 车位未出售,因此首度对远雄人寿开罚,当时开
罚 100 万元,并限期一年内卖完,但是截至去年底,该建案还有 100 户、146 车位未出
售,因此金管会今天二度开罚。
对于建案滞销,张玉煇表示,远雄人寿指称大坪数不符合市场趋势的需求,且疫情冲击也
影响看屋人潮,整体考量、评估合理性之后,所以此次处分期限比两年前开罚时多给予半
年的改善期,也就是限期明年底前销售完毕,或改出租并符合租金收益规定。
金管会呼吁,保险业以保险资金办理不动产投资,应确实遵守保险法第 146 条之 2 第 1
项有关不动产投资应以即时利用并有收益为限之规定,并应强化公司治理及法令遵循机
制,以维护保户权益及健全公司经营。
心得:
没有卖不出的房子 只有卖不出的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