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家人过世留下一间房子的处理方法

楼主: valkytie (轰)   2021-06-07 08:48:53
※ 引述《SDboxer (慵懒大喵~)》之铭言:
: ※ 引述《dcjamesw (dcjamesw)》之铭言:
: : 父过世 母健在6x岁 尚有我与妹(皆三十几岁)
: : 母亲与舅、姨那边的亲戚是说房子要过户给母亲一人
: : 我奶奶、叔、姑、堂表姐妹是说要过户给我,或是三人共有
: : 我是正常上班族
: : 妹三不五时就换工作、摆摊卖衣之类的工作
: : (亡)父、母、妹是住一起,妹偶尔会因工作需求去租房子
: : 我个人立场是房子登记三人共有,待我母亲日后不在时,再另作打算
: : 但又担心若只登记我母亲一人,她会被我妹咬耳根拿去贷款做生意
: : 又因为我妹似乎有民事诈骗被告((我亡父生前有偷偷警告过我)),她自己是宣称已与被害
: : 人和解了不会有事,但家里没人知道真实的真相
: : 想请教父亲留下的房子,剩母亲与妹两人在住,登记三人共有,或是单独我母亲持有,会
: : 有什么差别或影响?
: 你太慢做处置了~
: 人都往生了才来规划太晚了
: 房地合一税你遗赠的持有成本会认定很低 将来势必很课很重
: 老实讲你已经没什么路能选了
: 只剩下两条路~~
: 1.第一条路:直系血亲卑亲属跟配偶共同分 也就是共同登记持有1/3
: 你这边要随时准备好现金 你妹将来他是能随意有权处置他那1/3的产权
: 或是经营不善被法拍那1/3都有可能
: 最后你就用最后的成交价或是拍定价去优先购买回来
: 2.第二条路:你母亲主张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 房子产权的一半先归你母亲所有 产权的一半在直系血亲卑亲属跟配偶均分
: 也就是你母亲取得1/2+1/6 你跟你妹各分1/6产权
: 如果是我会采取第二项
: 原因是你们太低估房地合一税的威力了
: 他会让你的持有成本从市价变成公告现值
: 下次买卖时要课非常重的税
: 以1000万为例 你下次卖1100万~
: 如果是正常买卖就是1100万减去1000万 100万课15%(10年以上)要15万的税
: 但如果是遗赠的认定持有成本是公告现值可能就会变成400万
: 1100万减去400万 700万课15%(10年以上)就要课105万的税
: 没办法财政部认定你这是不劳而获
这边看不出爸爸房子何时取得
如果是104.12.31之前取得的房子,爸爸遗产第一次继承后买卖就用旧制
妈妈继承后卖掉->旧制
妈妈继承后那份没卖,留着给子女继承,子女未来卖掉->新制
: 如果你真的看开当作没有这笔的话
: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以房养老方案 跟银行去贷款
: 每个月固定领一笔钱给你妈当养老金 你跟你妹依比例分
: 到你母亲往生时 房子归银行所有
: 因为已经先贷款了 妳妹也不能再打房子主意
: 你母亲就是固定领钱养老 房子还是可以住在里面
这个方案看起来比较适合解决担心妹妹乱动房子导致妈妈没地方住的问题
毕竟有妹妹这个不定时炸弹
最好还是跟妹妹沟通协议
现在自己出钱解决房子分配问题
妈妈在里面住到往生之后房子拿回来
如果未来房价的成长就是自己的了(亏损也是)
作者: sdhpipt   2021-06-07 08:49:00
我印象中也是可以算旧制 所以说原PO可以安心卖屋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1-06-07 08:56:00
其实应该直接问妹妹想怎么办
楼主: valkytie (轰)   2021-06-07 08:57:00
真的 房子、税都好处理 人才是最麻烦的 尤其又是亲人做太绝在亲友间也会有不好听的声音出来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1-06-07 09:13:00
你想破头也只有1/3 没有提前规划的情况协调才是最快的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21-06-07 09:55:00
他想那么多也要他妈和他妹同意,他只有1/6的分,以人头数投票还不一定会赢他妹呢?
作者: audio02 (audio 001)   2021-06-07 10:03:00
请问两次继承后 就算新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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