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几个月就发生几起工地失火等事故,
大家是否应该督促立委修法规定:如建商在未交屋前,工地发生火灾、崩塌、坠楼、
凶杀、自杀等有人不幸丧生于该建案基地范围内之事故或其它不良原因致使建物价值
减损等事件时,
(一)买受人可主张无条件解除契约。
或(二)A.建商应减免不得低于20%之价金
B.若建物曾发生火灾或崩塌,建商应修复完全并经检定合格并且减免30%之价金
,建物若整栋打掉重盖则无须减免价金。
以上规定往前溯及此法条订立前十年签订之合约,若建物发生火灾或崩塌,建案任一
买受人可马上向法院申请冻结建设公司和营造公司及该公司负责人名下所有资产,若
建设公司不肯赔偿买受人相关损失,建设公司负责人得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负连带
责任处以建案总销售额50%之罚金,营造公司及营造公司负责人视同共犯,亦负连带赔
偿责任。
与其搞一堆无用的打房措施,倒不如修法严格规定这些事项,以促使建商注重工地
安全及施工品质,保障消费者权益。
大家集思广益,一起想想还有什么内容需要补充的。
※ 引述《grotwpig645 (张智良)》之铭言:
: 嗨 下午好
: 我房版良心 阿良
: 最近一年很多发炉啦
: 发哥发炉
: 惠哥发炉
: 理哥发炉
: 台中发好几次了啦
: 根本房市超旺(物理性)
: 不过重点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
: 买预售屋发炉了 也不能退啦
: 也没有赔钱啦
: 建商压下来修一修继续原价卖
: 没有影响 谢谢指教
: 说是不影响结构安全
: 不过你不担心吗?
: 有揭露给住户知道真的被火烧程度吗
: 是不是应该强制立法啊?
: 预售屋如火灾赔偿已购户多少比例
: 修复工法与结构技师证明需主动提供给已购户
: 或是至少 来个精神赔偿责1/1000可以吧?
: 买预售屋是不是很没保障啊
: 最近听说有建商先交屋等管委会后再点交停车位
: 根本奇葩到不行
: 然后建商两手一摊不然你不要买啊
: 跟火烧屋87%像啦
: 大家要选我当立委推动吗?
: 爱你们的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