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ys0001 (oog)
2021-05-25 22:53:08年初购入中古屋(屋零约27年),楼层15楼,在权状上面有登载露台约18P。现在管委会提
出露台为法定公共设施,不能作为私人使用。想请问该怎么与管委会沟通,该区域的产权
与权责?这问题是否归属于都发局?还是其他政府部门可以咨询?
作者:
denhhy (santhigh)
2021-05-25 23:00:00露台本来就是管委会的
作者:
jump0517 (Sonic)
2021-05-25 23:14:00作者:
Nubybee (Nubybee)
2021-05-25 23:30:00权状上有登载 那就是私人产权阿 怎会是约定使用直接拿权状给管委会看,若他擅自侵入,可告他私闯民宅
作者:
aesdu (123)
2021-05-25 23:47:00露台部分并不会算进权状面积里po个权状出来看看另外,若可经由公共通道到达的露台很可能是逃生平台
2021-05-25 23:54:00
买的时候就有付钱啊 进来就报警买大楼烂就是这种 管委会换人就来恐吓良民旧公寓一堆盖顶楼加盖 根本没有太多问题
作者:
aesdu (123)
2021-05-25 23:56:00若非逃生平台,权状内有登记,只要符合法规,他人就无权干涉可问建管处1996年6月5日以后的建案,露台所有权归全社区住户不可单独买卖的,但可约定专用.不是只有你一户可以到达的露台,会有很多争议。
作者:
tony4x1 (冰炫风)
2021-05-26 00:12:00权状有 就是你的 不用跟那些人543
作者:
FF14 (太十四)
2021-05-26 00:14:00登记原则上是有绝对效力的
作者:
aesdu (123)
2021-05-26 00:20:00基本上,无论是否有权状,露台就是露台,还是必须遵守露台的使用规范。
2021-05-26 00:27:00
难怪有人绝对不买大楼 感觉不像自有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5-26 00:35:0027年有权状是私有产权 后来才改掉不给产权登记
作者:
sonybug (())
2021-05-26 01:11:00很多人都拿新建案的规范来说 你这个就是旧大楼的露台 是自己的没错
27年前权状可以登记露台 有权状登记就是你自己的不是约定专用我现在住的就是有登记的顶楼露台户 管理费还比一般住户多如果前往逃生平台会经过你的露台 那建议你还是露台划分一个区域让人可以通行然后要求管理费部分减免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1-05-26 11:46:00
旧的有登记就是你的没错啊
很简单是不是在你的房子里面,其他人要怎么进入?如果说要经过你的私有产权才能进入,你就要他告你就好了XD记得哦 要他提出证明不是你的XD
作者:
rtbc222 (超人)
2021-05-26 14:59:00老一点房子露台很多都私人产权的
专有部分得约定共用,但要有所依据,他们的依据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