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建筑法规规定设置的,可以去看技术规则无障碍的篇章,
法定车位到了某个数字之后就需要设置,如果是集合住宅的话是:
50以下 =一辆
51~150 =二辆
151~250=三辆
以此类推,非集合住宅的话要设置更多。
这是为了保障往后不知道会不会出现需要的使用者,并非恶法。
=====================分隔线=========================
先回答你占用"你们的空间"这件事情,
消费者在地下室买了车位本来就只能使用自己的车位和相关的车道也就是车公的部分,
其余机房和梯厅、垃圾处理室等等归在大公则是所有住户可以使用,
所以并没有因为设置无障碍车位而导致其他住户的空间缩小的事情,
要把无障碍车位当作是别人买的私人车位这样理解才会比较正确,
而且无障碍车位通常会卖比较贵喔,并没有占其他住户的便宜。
当然现在地政法规修改后并没有另外规划车公而是归到大公里面这是另一回事了。
=====================分隔线=========================
对建商来说这几个无障碍车位有几种作法:
1. 销售时有合格使用的买家,例如持有手册的的买家或是需要无障碍车位的公司法人,
我曾经规划的案子中就有一开始银行就说要买,
所以无障碍车位就直接卖给银行这样的案例。
2. 销售时没有出现合格使用的买家,卖给最后几个购买车位的人,
但建商一定会签下但书要求要住户合法使用,
之前就发生过有买普通车位但持有手册的住户去检举买无障碍车位的人,
因为这个恶邻居想要无偿使用别人的车位,
最后车位就空在那边没有人停,因为产权是购买者的就算你有手册也不能使任意用。
3. 最后一种就是规划成来宾车位或是让管委会出租,
所有的住户都得利,但建商会损失车位钱,这种建商比较佛。
大guy4酱
※ 引述《hdw ()》之铭言:
: 如题,小弟一直搞不懂大楼规范残障车位的意义何在??
: 产权也是建商的,也可以指定卖谁
: 使用者甚至也不用有残障手册
: 搞不懂这个法规的意义何在??
: 可以请大大开释一下吗??
※ 引述《hdw ()》之铭言:
: 如题,小弟一直搞不懂大楼规范残障车位的意义何在??
: 产权也是建商的,也可以指定卖谁
: 使用者甚至也不用有残障手册
: 搞不懂这个法规的意义何在??
: 可以请大大开释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