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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36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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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县1名竹科资深工程师去年8月透过房仲在竹北买下千万住宅,却没想到事后查看权状
竟比当初房仲所说缩水高达5.8坪,质问业者后却得到回应称是登载错误,还反过头指责
消费者“当时为什么不看清楚”;工程师以每坪29万购屋,无端损失170多万,气得向消
保官投诉,经消保官裁处,因房仲未提供买方可合理期待的专业服务,剥夺房仲在案件中
所得的27万元仲介费。
据受害工程师指称,去年8月看准竹北即将开百货公司,因此在百货附近购屋置产,相中1
处12层大楼,并经由房仲介绍,最终以每坪29.3万元,总价1380元购入一间4房2厅2卫的
住宅,并向负责办理的房仲业者程姓营业员确认型录上所写的房屋面积有57.673 坪。
随后不到30分钟之内就完成签约,但在签约过程中地政士出示的地籍誊本及权状记载的面
积时,均以“平方公尺”计算,并没有直接换算成“坪”,因此工程师表示当下并没有细
究,却没想到房屋都过户1个月后,工程师才在实价登录上意外发现自己的房屋权状坪数
竟只有51.866 坪,与当初型录所写不同,等于相差5.807坪。
受害工程师表示,他马上跑去向房仲询问,没想到却得到对方回应“这是小小缺失”、“
是误载,我们算错了”,“登记错误,是 51.866 坪才对”,还遭房仲指责“当时为什么
不看清楚,事后才表达”,房仲则表示愿意退还 1%仲介费作为补偿。
工程师不满自己以每坪29万元购屋,却莫名其妙坪数少了近6坪,损失超过170万,气得向
新竹县政府消保官投诉,经消保官靳邦忠协调,建议双方以 2%和解,房仲却仍态度强硬
,当场拒绝 2%和解 ,还怒指消费者“以后如果每个人签约之后都来说坪数不符的话 ,
那我们生意都不要做了”,房仲的态度连消保官都看不下去。
靳邦忠表示,因业者出示型录与权状登载相差甚大,双方又争执不下,尤其业者事后对消
费者处理态度确实不佳,如不予从重处罚,日后所有的仲介如法炮制,事后动辄以登记错
误或误载,虚灌坪数讹诈消费者,将严重侵害到消费者的权利,最终决定以消保法第36
及 58 条进行行政监督,剥夺业者未提供买方可合理期待专业服务而取得的“仲介费利益
”新台币27 万6000元。
心得:
新竹县消保官靳邦忠得罪完建商和代销,
现在是房仲也要得罪吗...
这消保官战力好高,
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