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前辈,购买新成屋时,如果已经付10万订金后,在还没签约的情况下,只是先将合约拿回家审阅5天,在审阅期这5天中如果觉得当初下订时谈的价格还是太贵不想买了,这样是可以要求建商退回所有的订金10万元吗?
作者:
kakarrot (上床宝贝 用完报废)
2021-03-29 14:54:00可以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21-03-29 14:57:00他会跟你说不行 别屌他
看有没有备注额外条约 没有那些的话 正常的定型化契约在规定时间内是都能拿回的
作者: Lattego 2021-03-29 15:25:00
通常可以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21-03-29 16:00:00可以,只是八成不愿意放弃已经到口的肥肉,会用哪些方法就看他们守不守法。
作者:
Trams (一念之间)
2021-03-29 16:47:00他说不行你就说合约里有不同意事项要协商,比如说合约上写五年才能盖完你就说太久,改成两年你才签。合约审阅期的意思就是让你找出不能接受的点然后双方协商后没问题再签约。新成屋喔?找其他条来讲但是理论上你不能拿“价格”这个点做不买的理由,因为通常价格会写在付订的单子上然后你已经签名了。
合约书可以先带回家看 先别下订金 先"看"合约想清楚再下订 "下订后觉得太贵不想买了"别搞这种事啊也有遇过预售屋代销要求先抵押五百 才能拿合约回去看
忘了问 你当初 是下 定金 订金 还是斡旋 三者差很多…
Q:审阅定型化契约内容前,消费者是否必须预先支付订金或类似名目之金钱?A:事业要求消费者必须先支付订金或类似名目之金钱,始得审阅定型化契约内容,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5条(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前之条号为第24条),依《公平交易法》第42条(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前之条号为第41条第1项)得处罚该事业。★消费者无须支付任何金钱,即可审阅定型化契约内容。★但市场上可能接近九成九的建商或代销都会要求消费者先支付订金,始得携回定型化契约内容审阅。
作者:
Nightu05 (Tiffany)
2021-03-29 23:14:00借过丽宝,不用押 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