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籍要件
要有合法门牌
不管是正式门牌
还是建管前但未办保存登记的建物
或这是之前眷村,还是安置迁台的大量军队
官阶不高分配不到眷村
让你在国有地自行搭建的违建户
只要有门牌整边都可以
这有包含独立产权权车位,商办
为何可以呢????
车位都是以大公持分方式持有,不然会吃容积,所以必须要有一个主建号去挂这些车位
一般建商都会在大楼盖一个2-3坪的空间,登记为主建物,并且合法设立门牌
这张权状在由所有独立产权车位的所有权人持分,在去分配号码
当然100件99件违法二工给大楼,及侵占给大楼当管理室,管理员休息室
你如果是住户没话说,不是就....
纠纷案先不提
既然有合法门牌,也有主建物,有水有电
就是合法能居住的房子,设籍当然没问题
持分也是能设籍
但是不实设籍
按户籍法第16条第1项前段规定:“迁出原乡(镇、市、区)3个月以上,应为迁出登记。
”
同法第17条第1项规定:“由他乡(镇、市、区)迁入3个月以上,应为迁入登记。”
同法第23条规定:“户籍登记事项自始不存在或自始无效时,应为撤销之登记。”
同法第76条规定:“申请人故意为不实之申请或有关机关、学校、团体、公司、人民故意
提供各级主管机关及户政事务所不实之资料者,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罚锾。
”
次按行政法院56年判字第60号判例:“迁徙系事实行为,迁徙登记自应依事实认定之。”
是以,户籍迁徙登记系事实行为,自应依事实认定之。
另外如果是在选举期间,另有选罢法问题
所以那些政客要选那区,迁户籍选举没居住
也是违法的,只是法律没规定住多久,半年只住一天也没违法
既然被二工掉你就不可能住,没被二工掉你也要有住上面
所以基本上设籍是没问题的
能不能一直设就不 知了
土地要设不难就请建照,领到使照,办理保存登记,拿到权状
就能设
还能办自用地价税土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