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结: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387751
内文:
林宜瑄/绿党中评委
说“打房”言之过早,正确一点说,应该是央行因应房价爆冲,避免发生类似美国
房贷风暴的调整,而非打房,甚至连紧缩都称不上,主要用意应该是进行风险控管
,针对房市过热的调整,“打房”虽已启动,但力道仍不够。
不过,政府控制房价的政策依然值得肯定。而针对不动产业抵押贷款业务规定,我
们认为还有以下重点可加强:
1. 强化各银行间的资料勾稽,避免有规避第三户限制的情况。
2. 金管会应请各银行以去识别化的方式,每季公布该季累积及新承作的房贷件数
及金额,进行资讯揭露。央行政策只能控制房价不要上涨或小幅下跌,只要一放
宽就会恢复原状,因此要打房仍须兴建真正的社会住宅增加供给量。
而从这次的明伦社会宅争议,我们也看到一些问题:
1. 土地成本不为零,即使取得的方式是国有土地,仍旧会依照公告现值计入成本中。
2. 要求“自偿率”达100%,失去盖社会住宅本身的意义。成本庞大下,社会住宅价
格与市场价格无法拉出差距。
3. 用混居包装高额租金
社会住宅本身就提供70%给一般户申请,30%是优先户,已有混居的概念,而柯文
哲用贫民窟形容社会住宅,反而给民众错误的观念,增加未来盖社会宅的困难度。
4. 土地未达最高使用限度
降低容积率至350%(应为450%),因明伦社会住宅基地面积够大,建蔽率应可
从55%提升至60%,然而都发局迫于附近居民(选票)压力,选择降低容积率,未
将国土充分利用,非常可惜。
我们要的是真正的社会住宅,而不是价格名不副实的社会住宅。惟有政府提供
大量低价租金的社会住宅,才能达到真正打房的效果。目前社会住宅的成本为
-土地成本+建筑成本+地价税+预期涨幅+维护费用,高“自偿率”的要求
下,将社会住宅租金价格垫得如此之高,其中尤以土地成本最为昂贵,如何降
低兴建社会住宅成本,以及增加社会住宅土地取得来源,绿党提出以下建议:
1. 法规限制六都行政区内至少要有一特定比例的社会住宅用地(至少10%)。
2. 增设社会住宅的地目,法令限制定该地目,土地价值为0且只能作为社会住宅
用地。并框定社会住宅只租不卖同时分为长期约跟短期约两种,以租期作为居
住规划分为以下型式:
(一)短租约(5-10年)的社会住宅:以做为基础发展的青年基地,用廉价的租
金让青年能存钱换居或者创业。
(二)中期租约(10-15年)的社会住宅:让中老年、身障等需要的人可以长期租
用并混居,设于一楼或设置电梯。
(三)长期租约(15年以上)的社会住宅:让经济弱势、中老年、身障等人士可以
长期租用,设计租金可抵扣未来购买原租屋的机制(原租金不变,但这些租
用户付的租金一部份变成他未来购置目前所居住住宅的抵扣价),用以做为
储蓄或者资产累积的工具,可留给下一代。(选择直系血亲继承居住,或者
本人加上直系血亲可以住满一定时间后,取得房子所有权,但限制只能原价
售回给政府)兴建大量低租金的社会住宅,再搭配限贷政策,才是有效的
“重砲”打房,而居住正义也才得以实现。
心得:
政府的房地政策要有完整的规划,社会住宅要建在哪里?租金价位该如何订?
社会住宅的租期?能否买卖?买卖相关规范?对于其他非社会住宅的房地产在贷款
成数以及法人及自然人最多能买几户的管制,以及红单的管制,都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