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全台首例 网红假红单真炒房挨重罚

楼主: dracula83183 (dracula)   2020-11-29 00:10:51
补充新竹县政府的连结,里面写的很详细,还有照片。
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53&s=231432
针对连月来沸沸扬扬的红单炒作风波,中央跟地方终于在昨天第二次全国联合稽查行动后
正式定调,并由新竹县消保官靳邦忠开出全国第一张罚单,重罚丁姓业者新台币120万元
,业者坦承不讳,并表示尊重行政机关之裁处。
一支手机,一张型录竟能售屋百余户,难怪竹北房子会被“卖光”哄抬高价,典型的红单
销售手法。竹县消保官靳邦忠上月追查漏夜排队假新闻事件竟意外发现,预售屋买卖在开
卖之前早已经被网红掮客,或帮衬建商之新闻广告商锁单百余户,转单给建商或代销公司
,赚取佣金;难怪推案开卖即可标榜销售一空,个中大户是某丁姓业者。
据投诉者叙述,业者透过手机Line十个群组,一群组五百人,称其运用特殊通路取得建商
准备开卖的消息,自行制作建案美编型录,贩卖高铁嘉丰路鸿筑建设竹科汇建案红单。于
5月30~31日和6月6~7日,两周假日共办了八场说明会,计有四百多人参与。销售期间建
商委托之代销公司海悦广告,发表声明表示:“本公司未曾授权或委托任何人代为向有意
愿购买本案之客户收取预约金或保留金等款项,在此特别声明不同意某广告公司进行贩售
”,惟业者仍以“高楼层27万、低楼层26万元,买不到无条件退款”,每户当场收取5~2
0万元现金,收受一百多张订单,金额达一千五百多万元。
该建案 6月29日开卖时建商的开价是30~33万元。后续一部份被退款的消费者去打听退钱
原因,有一说是双方条件没谈拢,还有说是建商觉得卖太低要自己收回去卖,不少消费者
感觉自己受骗,进而向消保官投诉。
县府于11月16日依消保法第33条规定,通知丁姓业者到府陈述意见,业者对上情均坦承不
讳;惟就签约人数强调仅为72人,收款数额 782万,全部以现金收受,到场人数才二百多
人,且从未承诺每坪售价,并称已全数附加利息返还予消费者。
经与中央各主管机关就法规适用研议之后,处分书认为本案被处分人从Line群组要约促销
、型录美编制作,举办说明会、代购契约签定及收受款项入帐,均为消费者购买竹科汇预
售屋行为所提供服务之一部分,具有不可分性,均应一体适用消保法。 被处分人应具备
消保法第七条消费者可合理期待之专业服务能力, 此一能力于不动产经纪人条例第21条3
2条分别载有明文。
又购买预售屋于潜销期所签订之契约,其名称不论是用暂购单、订购单或临时买卖契约书
,本身就是一种契约行为;均系以该建设公司推案之预售屋为标的,尤其对转单的第三者
,更是属于交易市场的买卖行为,具有财产权期待价值。由于预售屋买卖动辄上千数百万
,影响消费权益者甚钜,签约又属专业,所以自民国90年起,消保会就积极促成凡是建商
与消费者之买卖,该契约不论是透过仲介公司或是代销公司买卖,均应适用“预售屋买卖
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违反者,依消保法第56条之一得处以3万到30万之
罚锾,并得连续处罚,最高可裁罚50万元,如造成消费者财产有损害之(虞)者,依消保法
36条及58条,得处新台币6至150万元。
据本案竹科汇建案所属鸿筑建设委托之代销公司海悦广告亲自到府陈述,业已声明确实未
授与被处分人代理委托权。被处分人主观上应可认知本案并无签约之可能性,而客观上被
处分人却仍继续办理说明会,并收受消费者订(代)购金;此一服务行为即已该当消保法第
三十六条对消费者财产有损害之虞构成要件,并不因事后退还价款而得免除违规行为之处
罚,依消保法58条规定得处以6万到150万并得连续处罚。
处分书强调,不论就投诉者指称签约人数系157人,实收金额1550万;或业者到府自承签约
72人,收款金额782万,其为数均属可观。经与各主管机关会商之后,考量最近房市乱象
猖獗,爰决定处以业者收受消费者之订金价款同额15万元做为罚锾。本案投诉者有8人,
与业者签订契约共八件,合计裁罚总金额120万元。借此宣示将来以“收多少罚多少”之
标准,做为红单裁罚之依据,期以杜绝红单炒作行为蔓延。
消保官靳邦忠表示, 会做出如此重大处分,系考量被处分人单凭办说明会就能收取七八
二万元现金,是否诚实报税,令人质疑,若有心诈骗,消费者全无保障。且从投诉者提供
的单据上注明“此价格须经建设公司同意,订单方可成立,如不同意则订金无息退还”之
条款,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付钱或解约,决定权均在建商之手,迫使消费者居于弱势地位

尤其类似被处分人于市场贩售红单之业者,仅用一支手机一台电脑,只要靠几则新闻广告
或是手机群组邀约,以房市专家, 借口与建商人脉通畅等名义,营造出一种市场上预售
屋都被买光的假象,俟机再与建商或代销合谋潜销其建案,或是揪团消费者与建商和代销
公司谈判,从中牟利,严重崩坏市场秩序。
他指出,一个合法的代销公司或建设公司要花好几百甚至上千万装潢请照盖样品屋,训练
员工,备齐所有相关文件及签约范本,且须不定时接受主管机关的审查考核;而这些网红
部落客周报掮客竟可以不受行政管制,举著契约自由的名义,直接取代仲介公司及代销公
司。此一贩卖红单之行为,绝非市场正规手法,不应被纵容;不仅剥夺真正想买房消费者
的权利,也完全扭曲经济市场正常的交易功能。
是以,考量本县房市不当交易行为乱象全国嘱目,谨依消保法第36条及58条就丁姓业者违
规代销损害消费者权利案,裁罚新台币120万元,以儆傚尤;被处分人并于昨日中央地方
联合稽查小组稽查时,当场表示他愿接受消保官的处分,不会再提起行政争讼。
※ 引述《dracula83183 (dracula)》之铭言:
: 连结:https://yns.page.link/LQQr1
: 内文:
: 为遏阻炒房,内政部10月底发动首波预售屋联合稽查,昨天再度无预警进行第2波稽查

: 其中首波稽查的新竹县“竹科汇”,有网红广告业者遭罚120万元,创下全台首例。内

: 部不排除第3波联合稽查。
: Line邀约违法收款 罚120万
: 对于身兼广告业者的网红丁男遭重罚。内政部地政司副司长林家正表示,属特殊案例,

: 去“购屋预约单(俗称红单)”的违法销售,被罚对象都是建案开发商或代销业者,但

: 男与业者间并无委托关系,是私自利用Line群组自行制作销售文件、对外举办促销说明

: ,收取每户15至20万元预约金。
: 新竹县竹北市房地产夯,“红单”炒作乱象相对严重,在竹北房产界小有名气的丁姓网

: ,为招揽民众下单,声称建案开案后就会涨价,遭到投诉,新竹县消保官靳邦忠介入调

: 。
: 据了解,丁男在LINE上成立10组“新竹县市建案分享讨论”群组,参加人数多达4600人

: 他不仅分析未开案的建案位置及行情,甚至出书分享房地产观察笔记,在新竹房市圈颇

: 名气,吸引不少网友留言“想了解”,案发后已删除粉丝专页上的建案讯息。
: 消保官痛斥 用话术恶劣炒作
: 投诉人表示,参加该建案说明会时,现场喊出“高楼层27万、低楼层26万,买不到就无

: 件退款!”的话术,由于该建案开卖后每坪价格至少30万起跳,在“先抢先赢”的情况

: ,才会付给丁姓网红15万订金。不过有人买到房子后发现,这15万变成付给丁姓网红的

: 金,未从购屋金额中扣除。没买到房子的人要求返还15万元时,丁姓网红却延迟数月后

: 还钱。据了解,丁姓网红今年5月30、31日及6月6、7日,共办理8场说明会。事后有消

: 者未如愿买到房,认为上当向消保官投诉。
: 靳邦忠表示,16日约谈丁男到县府陈述意见,丁男坦承,并指签约人数为72人、收款78
2
: 万,但未承诺每坪售价,也全数以附加利息方式,还款给消费者,但消保官针对其中投

: 有签约的8人8案,依违反消保法重罚120万元。
: 靳邦忠痛斥丁男的操作手法,使房市变得更加畸形,透过订金等同绑定消费者,有哄抬

: 操控市场价格问题,营造出开案即热销一空现象,早于开案前就先售红单,违反市场经

: 机能。更大骂,丁男用1支手机、1台电脑,就能赚入大量现金,也非正常销售行为,借

: 罚以儆效尤。
: 心得:
: 丁姓网红
: 10组line群组、人数4600人
: 办八场说明会、72人签约、收款782万
: 房市超热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0-11-29 00:34:00
原来还有这种 网红直销真的是越来越夸张
作者: ssiou (科科~~)   2020-11-29 01:24:00
简单说可能就是同业(有牌代销)看不爽才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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