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日前签约买28年的顶加大楼,
合约中有一条1年内管委会对顶加无争议。
这顶加只盖顶楼一半的地坪,不影响逃生动线。而且我看其他栋也都有盖。
我主要是未来小孩长大,顶加的一房可以让小孩住,但这之前会出租。
我算过管理费,我猜应该是原来就加一倍在付,也就是顶楼的地坪也要付管理费。
因为户数不多,社区没总干事,问警卫也是一问三不知。
想请教大家
若去问管委会主委一年内有争议,那该如何是好?
因为主要是自住,未来小孩长大有多1房间可用,若是先出租,会有什么问题吗?
签约前没查清楚原来顶加这么复杂,想来这里请教。
先感谢愿意回复的大大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