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一张google街景开场:
这是台北常见的都市景观,
明明享有500%起跳的高容积(15层起跳),
却维持四层以下的低度利用,久久不动。
有人会说,如何处分财产是个人自由,
但我们基于公共利益限制最高容积,难道不用限制最低容积吗?
当都市计画制定高容积区域时,一定有提升公共利益的预期效果,
如果任由该地主守旧、甚至荒废,对全民都将是伤害,
也与都市计画的初衷背道而驰,
如果高容积土地都能有效利用,就能大幅增加精华区房屋供给,从供需法则来看,能有效
缓涨房价,
反而囤房税,诱使地主不盖房,改为继续养地,免得“囤房”。
低度利用税比囤房税更重要的是,
它跳过处理囤房,直接处理囤地,
许多低度利用的地主,享受着超低地价税,在土地利用上毫无成本概念,甚至住在国外,
不思投入与产出(盖大楼收租金也是一种产出),扼杀区域发展之机会,
如果低度利用税被执行,
将能引发土地持有者正视土地价值,引导资本进入开发,创造土地应有产值,同时带动区
域发展,完成都市计画的构想设定,
而缓涨房价、促进公共设施更新,也是很好的附加效果。
(平稳的房价促使资本流入设计、制造)
有人说,维持空地或老公寓是因为产权复杂、难以执行,
但无论多复杂,国税局不都课的到税吗?
实行低度利用税就是企图借由税金的力量,促使产权问题得到解决,
而收来的税金,则用来弥补区域发展所受的损失,例如改善公共设施、维护老旧街廓等。
在执行上,低度利用税就是一种空地税,
专门课征维持空地或只盖几栋矮房子的地主,
当然,你只要切结变更用地,就能免除这项税,
例如用停车场养地的,只要变更为停车场用地,就能免除本税,
想当古蹟的,改为古蹟保存区(搭配良好的维护配套),也能免除本税,
但相信精明的地主,应该会赶快盖起20层大楼,
类似这样的案例,都能引导都市一步步正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