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如果政府针对房屋加税,房价会跌或租金涨

楼主: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0-19 00:58:00
如果政府针对房屋加税的话,其实理论上租金是会上涨的,至少在《租赁住宅市场
发展及管理条例》施行前是这样子的,这是因为《土地法》第97条的缘故,试解析
如下:
《土地法》第97条:
Ⅰ 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过土地及其建筑物申报总价年息百分之十为限。
Ⅱ 约定房屋租金,超过前项规定者,该管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得依前项所定标
准强制减定之。
《土地法》第97条第1项,所谓“城市地方”,实务上认为系依法发布都市计画之
地区;又本条所称“房屋”,司法实务见解认为系指供住宅用之房屋而言,不包
括营业用房屋。又所谓“土地及建筑物之总价”年息百分之十为限,实务上指的是
租金以“申报地价及房屋评定现值”的年利率10%为上限(如果你真的去算过的话
,这个租金的天花板真的很低。)
《土地法》第97条第1项在性质上系属强制规定,惟约定租金额若超过法定上限,
承租人仅得依第2项请求直辖市或县(市)政府依法定上限标准强制减定,并非当
然无效。又约定租金额超过法定上限部分,出租人就该部分租金无请求权,承租人
亦得拒绝给付该部分之租金;承租人若已为给付,出租人受领该部分租金亦不构成
不当得利。
因此一旦调高“申报地价”或“房屋评定现值”,地价税及房屋税等持有税会连动
而增加,依《土地法》第97条第1项都市地区的住宅用之房屋租金的天花板也会跟着
提高。
但这是在《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下称《租赁专法》)施行前的事情,
在该条例施行后,住宅租金已不适用《土地法》第97条规定了(详见《租赁专法》
第6条内容)。
《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第6条:
租赁住宅之租金,由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不适用土地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PS1:一般人并不晓得《土地法》第97条的内容,会用的人大都是在法院主张。但
至少提供一个不动产持有税与租金有正相关的法令上依据就是了。
PS2:民国101年起各县市开始调涨房屋标准单价,但大都不会对旧有建筑物溯及既
往,但好像有个例外的叫台南市,被骂得很惨,后来在赖清德离开之后,听说也调
降了。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0-10-19 01:03:00
六都老屋因为税基约市价5%是天花板乡下是2.5% 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也跟房东用现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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