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uwy (Hank)
2020-07-21 18:42:18都更最关键的就是房地分配问题,以下分享三种执行方法:
[方法一:权利变换]
政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1999年提出“权利变换”办法,
就是把旧房子每户算出一个"价值",
再把新房子每户订出一个"价格",
然后每一户可根据"价值"选择新房子,多退少补。
但实施以来,这方法有两大缺点:
1.我的房子凭什么由估价者决定价值,地主质疑乱估、黑箱。
2.要先签同意书,通常5~10年后才估价、才知道分回几坪(不能反悔),没保障。
所以这方法难以成功,市场上还是回到最盛行的方法“签私约”。
[方法二:签私约]
这是最古老、最盛行的方法,名称也叫合建契约、协议合建等,
建商会在合约书承诺各项条件、坪数,让人感觉较有保障,
但其实合约细节大有玄机,
地主若不注意,可能就落入陷阱、损失权益,
久而久之,地主对建商失去信任,反正老子不签了,都更因而停滞。
由于建商是挨家挨户签私约,非常不透明,大家都想最后一个签,导致都更更为缓慢。
如果前两个方法都不好,有没有第三个方法呢?
[方法三:自地自建]
这方法也叫做委建、自办都更,
目前在google大打广告的算是这类型建商,
看似是新的机会,但也有着两大缺点:
1.地主要出建造费、背房贷,也要支付全案服务费。
2.地主很多时,容易有分配争议,回到[方法一]的困境。
以上可以看出,这三个方法都各有缺点,
这也是都更如此缓慢的原因,
其中最根本的问题还是"房地分配",
现有的估价办法得不到多数人的信任,
若采行“原楼层原方位”搭配“楼层价差表”分配,对居民来说更加直观好懂。
三种都更方式比较图
https://imgur.com/4HfnXIN.jpg
都更十大QA
https://bit.ly/2EITT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