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ricaturee (轻微)》之铭言:
: 最近将旧家托给房仲卖掉,
: 2/16双方已签约,买家到3/2对保阶段(3/13结案日),买家跟房仲说他认为我们骗他,房
: 子有漏水(去年10月请人整理粉刷房子有2处没粉刷到,买家说那里有水痕),他不愿意对
: 保,他要求顶楼做整层防水10万(我问之前帮忙粉刷的师傅,做防水保固3年只需6万),我
: 们和他对分5万,他才肯去对保,买家和房仲都有在下小雨时找师傅(2位)去看,并没有漏
: 水,师傅只有说顶楼防水需要再做否则“未来”可能会漏水,我因为买新房想赶快拿到钱,
: 所以想折让1万给他,房仲跟我说买家说我们没诚意==……,房仲也一直抱怨那位买家,跟
: 我说是他的问题(那我干嘛付1万啊!),现在房仲说买家应该会寄存证信函,房仲感觉只
: 会跟我唉唉唉,没有什么特别保障到我的感觉,我跟房仲说:签约当天都有录音录影,买家
: 还特别询问当时房屋曾经漏水我们处理后的状况,我也有详细讲清楚,请问这个状况要是对
: 方寄存证信函,我必须从南投回台东开庭,我的交通费、工作等费用是找房仲索讨吗?
: 第一次卖房就遇到这事好烦啊……恳求帮忙解惑
基本上天花板当初看屋时,就应该可以看的到
你可以主张不是蓄意隐瞒,属于现况点交的范围
再来就是现况说明书上面
看你怎么勾选的
第三就是签约当天,是否有对这个状况双方做过沟通
大概就这几项做评估,就知道打官司是否有胜算
再来如果对方无胜算的话,则可以主张跟他要迟延交屋的违约金
另外就是谨防已经被过户的房子被过掉,或是被拿去抵押
真的打官司,麻烦是免不了的
至于相关损失,理论上是打赢跟买方要
他不给就拍卖房子拿回来
不过这当然是建立在评估过,胜算高的立场上
另外如果真的顶楼漏水
除非是你有占用顶楼
不然属于大家都可以使用的话,算是公共设施的一部份
理应是管委会处理
没有管委会,就是管理负责人处理
没有管理负责人,那就是请大家分摊费用一起处理
(其实就算有管委会或负责人,费用也是大家一起摊)
==(新增)==
存证信函不是请房仲发,要自己发
存证信要分三封
第1封给买方
跟他说过结案日不付款,你将主张延迟交屋违约金
另外现在不去对保导致无法交屋,你将采取法律行动
届时因为打官司,导致之后银行无法贷款下来责任在他 (留个伏笔)
所有损失也在他,甚至之后打解约,也可能会没收所有他已付的定金
要硬起来,而且要非常硬
第2封给仲介 (这就是为什么不能叫房仲去寄的原因)
请他们处理,否则将会追究他们连带责任
第3封给承办代书
说明现在有纷争,请他扣住权状不准给买方
否则房子被过掉或是被拿去抵押
责任他负
理论上三封信一寄出,大概所有人就会开始认真帮你处理事情
应该就会自然的解决了
这种人遇过很多啦,算给你听
做防水已经估出来才10万而已,没人会搞到打官司解约
所以买方只是吓吓你捞点好处,不是要玩真的
你就吓回去,让他知道你不是好惹的
问题就会解决了
没有解决再上来问吧